2009年3月29日 星期日

《閱報秘書》 CBO

【2009-03-25/經濟日報/A13版/金融】記者李淑慧
金管會四年前為解決債券型基金持有的結構債券,要求投信公司必須賣出結構債券,很多業者因而將結構債券證券化後出售,成為債券證券化商品(CBO)。為了提高CBO收益率,金管會也特別允許CBO可包裹最多50%的外幣債券商品。
原本金管會希望利用這種方式提高CBO吸引力、順利解決結構債問題,沒想到碰上全球金融風暴,CBO包裹的外幣債券商品出事,讓投資者面臨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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