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

揭秘華爾街神話基金的賺錢之道

2010年08月09日
魯斯•伯考維茨(Bruce Berkowitz)如何令你的共同基金經理們看起來很差勁?很簡單。他做了共同基金經理們告誡你不要做的所有的事。大部分基金公司會說﹐你無法準確地把握市場時機。他做到了。他們會說﹐你不應該把大量現金放在一隻股票基金中。他放了。他們會說﹐你絕對不要把太多的錢投到少數幾只股票裏。他也投了。
毫無疑問﹐總有一天伯考維茨也會像別人一樣失敗。不過目前為止﹐在他的Fairholme Fund成立的頭10年中﹐這只基金令大部分華爾街公司都羞愧得無地自容了。據理柏(Lipper)說﹐Fairholme的平均年回報率約為13%。也就是說﹐如果最初投資1萬美元的話﹐現在能獲得約3.5萬美元。這只基金是過去10年中表現最佳的基金。同期﹐標準普爾500指數下挫。今年以來﹐Fairholme股價又漲了10%﹐而標準普爾500指數則僅漲了約2%。
世界過時了。晨星公司(Morningstar)說﹐Fairholme是今年賣出最快的國內股票基金。據跟蹤金融行業的Financial Research Corp.估計﹐今年以來﹐投資者已經向該基金投入了約30億美元﹐總資產達到了近150億美元。華爾街其他公司的表現又如何呢?同期﹐美國投資者實際上從其他股票基金中撤出了數十億美元資金。
他們和以往一樣放棄了華爾街。
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伯考維茨恰恰是在1999年﹐也就是90年代的大泡沫接近頂峰的時候推出了Fairholme。當時正是兩種傳說的全勝時期:一個是股市總是表現出眾﹐一個是你無法戰勝市場﹐所以你應該停止努力﹐乾脆向指數基金屈服。此後的10年將這兩個傳說都埋葬掉了。伯考維茨和他的投資者則一直在它們的墳墓上跳舞。
他是如何做到的?晨星公司分析師布林(Mike Breen)解釋道﹐和另外一位知名的逆向投資家巴菲特(Warren Buffett)一樣﹐伯考維茨也喜歡在自己看好的少數幾只股票上押大注。他會在買進之前﹐對這些股票進行嚴格的壓力測試──正如布林形容的﹐他試圖斃掉公司。(記者無法聯繫到伯考維茨進行置評。)與巴菲特不同的是﹐他樂於不斷地變換持股。在準確判斷時機的情況下﹐他在兩年前能源股接近高點時賣出﹐在大部分低迷時間堅守抗跌股﹐去年買進了金融股。布林說﹐他對投資組合進行了三、四次重大調整。
有人可能想說伯考維茨非常幸運﹐他的一些調整時機肯定暗示了他有如神助。但別忘了﹐許多投資者都希望表現更好﹐不可避免一些人肯定會獲得成功。華爾街經典書藉《客戶的遊艇在哪裡》(Where Are The Customers' Yachts)作者施韋德(Fred Schwed)在這本書裏說﹐如果舉行一個擲硬幣大賽﹐有人會成為贏家﹐在這點上他們無疑將被追捧為擲硬幣的天才。
但這不僅是運氣的問題。近期哈佛商學院的科恩(Randolph Cohen)、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的波爾克(Christopher Polk)以及高盛的希利(Bernhard Silli)發表了一份研究報告(“最好的想法”)﹐發現了支持伯考維茨向較少股票大量押注策略的證據﹐這與基金公司(及他們的行銷部門)推行的傳統智慧截然相反。簡言之﹐好的基金經理確實會選擇正確的股票。他們最信賴的“最好想法”股票也就是他們主要持有的股票﹐這些股票表現優異的幾率很高。
問題是基金行業決定了基金經理的投資組合中其餘部分是垃圾股﹐所以他們的基金看起來跟其他人的一樣﹐這樣更容易銷售。
目前Fairholme的投資組合看起來都錯了﹐至少根據傳統智慧判斷是這樣。伯考維茨把近三分之二的資金都投在僅10只股票上﹐其中多數對於主流投資者來說還是聽起來相當“高風險”的股票。許多是嚴重受創的金融股﹐主要包括美國國際集團(AIG)、花旗集團(Citigroup)、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債券發行機構MBIA、破產購物中心擁有者General Growth Properties﹐以及佛羅裏達地產股The St. Joe Co。他基金中的15%為現金。
他的這些押注是對的還是錯的﹐顯然還需要觀察。儘管這些股票看起來風險很高﹐但伯考維茨是逆勢買入的。很明顯他認為這些股票買得很便宜﹐任何可能出現的漲幅都將超過跌幅。有幾次他真的獲得了額外收入。像花旗集團等一些股票﹐被認為股價將進一步下跌的投機客大舉賣空﹐當伯考維茨及其基金開始買入的時候﹐推高了股價﹐這無疑會使一些投機客面臨挾倉的局面﹐如果這些投機客被迫買回股票以回補他們的頭寸﹐這將進一步推升股價﹐這才是雙贏。
結果很難量化。即使這近來幫助了Fairholme﹐也不能持久。這把投資者置於什麼境地?伯考維茨是得到允諾的救世主嗎?還是他拿著你的錢去冒險?答案是:可能兩者都不是。伯考維茨是傑出的投資者﹐但他還沒有找到聖杯﹐這根本就不存在。他可能在某一點上犯錯誤﹐而人類總有這樣的傾向。集中的投資組合將有更大的效應﹐雖然人們認為希布納(Ken Heebner)(CGM精選基金)、尼格倫(Bill Nygren)(奧克馬克基金)和米勒(Bill Miller)(Legg Mason價值基金)等最後一批“超級投資者”都神乎其神﹐但投資者卻化了很大的代價發現其實不然。這些人每人都有表現優異的輝煌時刻﹐但最後卻慘敗而歸。投資者在大好時期湧入基金﹐認為他們終於找到了需要的唯一一支基金﹐最後卻以賣出告終。
那關鍵是什麼?任何投資Fairholme的人都想知道他們持有什麼。但為大漲大跌作好準備吧。Fairholme確實是值得擁有的好基金﹐但它只能作為投資組合的一部分﹐沒人是無所不知的。
Brett Arends

新聞辭典-肥尾效應

2010-08-06 工商時報 【魏喬怡】
尾端/極端風險(Tail Risk)是指統計學上兩個極端值可能出現的風險,按照常態的鐘型分佈(Bell Shape),兩端的分佈機率是相當低的(Thin Tails);但是兩個極端值的分佈亦有可能出現厚尾/肥尾(Fat Tails風險),那就是距離中值(Mean),出現的機率提高。運用在金融市場上,那就是極端行情出現的可能性增加,而且頻繁,那可能會造成市場行情的大幅震盪,造成的原因可能是市場上出現不尋常的事件,如2008年雷曼兄弟倒閉、今年的南歐主權債信危機,皆產生肥尾效應。

2011年2月21日 星期一

贈與過頭 當心稅稅難安

聯合理財網 2010/08/02 【經濟日報/文/林嘉焜(萬泰聯合會計事務所副總)】
【個案實例】
王伯伯很少注意遺贈稅法規定,他曾在民國89年匯款200萬元給他的長孫,作為考上大學的獎學金。大女兒在97年購屋時,他也匯了1,000萬元到房屋賣方的帳戶。99年1月則匯款220萬給大兒子,給他周轉生意;當年4月還送了5克拉的鑽戒給王媽媽當生日禮物,價值300萬元;另外,也買了一支200 萬元鑽表給二房太太。隨後,王伯伯在6月花費4,000萬元買了一戶上海高級別墅,豋記在二房兒子名下。這些陳年往事,未來在王伯伯過世後,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嗎?【個案解析】 核課期為五年
民國89年度的贈與免稅額為100萬元,因此當年王伯伯送200萬元給長孫,應該要主動申報贈與稅。但如未申報贈與稅,而且已經超過七年,則國稅局不能主動補稅,民眾也可不繳。若是民眾有申報贈與稅,而且並非惡意逃稅申報不實,則核課期間為五年。
王伯伯在97年幫大女兒付屋款1,000萬元時,雖然王伯伯不是直接付款給女兒,仍等於是王伯伯替大女兒買單,這屬於遺贈稅法第5條的贈與行為,稱為視同贈與,也須主動申報贈與稅,但是以土地公告現值與房屋評定現值加總為贈與金額。
由於尚未超過七年核課期限,建議王伯伯主動補報繳贈與稅。假設土地公告現值900萬元與房屋評定現值100萬元,加總為1,000萬元。以當年贈與稅規定計算稅額:(贈與總額1,000萬元─免稅額111萬元)×27%─109.7萬元=130.33萬元。
周轉金須證明雖然王伯伯主張匯款給大兒子220萬元屬於資金周轉,並非贈與。實際上,稽徵機關對於父母與子女間的無償資金移轉,都以贈與論定,除非王伯伯提出公證過的借據及付息證明。由於99年個人贈與稅免稅額為220萬元,王伯伯匯款金額尚未超過,因此免申報贈與稅。
王伯伯於99年4月贈與王媽媽300萬元的鑽戒,此行為屬於夫妻間的贈與,不課贈與稅。但二房太太並非法定配偶,因此王伯伯贈與二房的200萬元鑽表,必須課徵王伯伯的贈與稅。贈與稅計算:(當年度累積贈與220萬元+200萬元)─免稅額220萬元=贈與淨額200萬元,200萬元×稅率10%=贈與稅20萬元。
99年6月王伯伯出資4,000萬元購買上海房子,登記在二兒子名下,這視同贈與,須申報贈與稅。
若王伯伯贈與台灣的不動產,不需以市價計算,只要以土地公告現值加上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贈與總額以核課贈與稅;但贈與大陸不動產,並非購買土地,也無公告現值可供申報,必須以市價4,000萬元計入贈與金額。贈與稅計算:4000萬元×10%=400萬元。30日內主動申報
1.贈與稅很便宜,誠實申報,不需再逃稅。
2.贈與30日內,必須主動申報;但是贈與金額220萬元以內則免申報。
3.若有漏報贈與稅情形,趁國稅局未調查前,受贈人將贈與現金匯回贈與人帳戶,都屬有效「贈與之撤回」,不會以二次贈與課稅。但是,贈與之資產為過戶主義資產(如汽車與股票),則不適用贈與之撤回。
4.夫妻間贈與免課贈與稅,但妻只限元配,不包括二奶或同居人、未婚妻。

要保人改子女 要稅

【經濟日報╱文/林嘉焜 (萬泰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
個案實例
黃媽媽購買三張保單,自己為要保人與受益人,繳費年期15年。當繳完最後一期保費後,黃媽媽便把三張保單的要保人與滿期金受益人分別改為三個兒子。不久,滿期金便分別匯入三個兒子帳戶。
國稅局認定為逃漏贈與稅,與以補稅加罰,但黃媽媽主張與三個兒子約定好,兒子拿到錢要奉養父母,這並非贈與行為,不該課徵贈與稅。到底更改要保人是否要繳贈與稅呢?
個案解析
黃媽媽主張保費是她平常儉省所繳納,雖變更要保人,然其保險給付金額仍由黃媽媽保管,倘其子孝順並照顧父母,方能給予。
至於變更受益人,黃媽媽說明是為了讓三個兒子方便申報綜所稅時,符合要保人與被保人同一申報戶的人壽保險費扣除額之列舉限制。但是,國稅局認為變更要保人的無償行為就是贈與行為,分析邏輯如下:1、黃媽媽本來是保單的要保人及滿期受益人,得依照保險契約請求保險公司於繳費滿期時依約給付滿期金,這個給付請求權為有財產價值之權利,屬遺贈稅法第4條所指之財產。所以,保單是具有保險利益之財產。
主張非贈與…要舉證
2、黃媽媽將保單的要保人及滿期受益人變更為兒子,就是將自己之有財產價值的權利無償讓與他人,已符合遺贈稅法第4條所定贈與之要件,應依法繳納贈與稅。3、雖然黃媽媽主張更改保單的要保人並未實際送與財產,但是參照最高法院判例「民法第406條所謂自己之財產,不以現在屬於自己之財產為限,將來可屬自己財產,亦包含在內。」本案的三張保單於契約期滿時有受領保險金的權利,將來可屬於黃媽媽的財產,參照上述判例意旨,就是黃媽媽自己之財產,無償移轉與三個兒子。
4、黃媽媽主張滿期金實際還是由她保管,但是,國稅局認為保單變更時,已經由三位兒子親自簽章更正,顯見三人已同意變更為要保人及滿期受益人,有允受之意思,依遺贈稅法規定,應課徵贈與稅。
5.黃媽媽主張變更要保人與受益人為三個兒子,並非贈與行為,國稅局沒問清楚就課徵贈與稅。參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稅捐稽徵機關如已提出相當事證,客觀上已足能證明當事人之經濟活動,應認稅捐機關業已證明稅捐債權之存在;如當事人予以否認,即應就其主張之事實負舉證責任。」
補稅又加罰…划不來
6、國稅局要求黃媽媽舉證,證明她並未無償贈與給三個兒子,但黃媽媽未在期限內舉證。

其實,黃媽媽算好運氣,國稅局只以滿期金總計180萬元為贈與金額,當本案於複查程序中,國稅局向國泰人壽查詢保單變更當日保單價值(解約金)合計應為200萬元,較原核定贈與總額180萬元為高,基於行政救濟不得為更不利於原告之決定,原處分予以維持。黃媽媽又主張只要補稅不要罰鍰,因為處罰贈與稅漏報者使其不再犯之單純目的,竟不問其原因情形而須課以最高兩倍之罰鍰,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及憲法保障人民財權。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判黃媽媽「未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期限申報,顯有違章故意;縱非故意,亦有應注意依法申報卻漏未注意申報之疏失,而難解其過失之責。」
但黃媽媽也有更倒楣的事,因為此案調查中,國稅局又另發現黃媽媽把另一張保單在其他日期也是變更要保人為三子,又涉及另一起贈與稅案。
貼心叮嚀/小額逃稅 照逮不誤
‧保單屬於要保人的資產,變更要保人就是移轉資產,要注意遺贈稅規定。
‧本案的贈與發生日為保單變更日,並非滿期金給付日。而且本案變更日的保單價值還高於滿期金價值,贈與稅應該更高。
‧本案三張保單個別滿期金都是60萬元,金額很小,還是遭查獲補稅加罰,民眾切勿以為逃稅金額小就不會被抓到。
‧國稅局調查本案時,又抓到黃媽媽其他的保單變更贈與稅,愈抓愈多,稅金像滾雪球,愈滾愈不可收拾。
‧目前社會上,仍有許多財稅顧問建議更改保單要保人以利逃稅,本案則是最好的當頭棒喝。

2011年2月1日 星期二

李志延:投資美酒致富 難

經濟日報╱編譯/季晶晶 2010.08.02
葡萄酒在亞洲拍賣會上掀起競標潮,但全球唯一亞裔女性葡萄酒高級品酒師(Master of Wine)李志延(Jeannie Cho Lee)認為,美酒投資致富的難度太高,除高知名度酒款外,不妨以個人味蕾為標準,挑選愈陳愈香的酒。
品酒逾上萬種的李志延注意到,在蘇富比(Sotheby’s)等拍賣公司的亞洲專拍會,葡萄酒不僅全數售罄,且成交價屢創新高。
她說,這波「瘋狂競標」由新買家帶動,起因可能是不瞭解酒的價值,或者覺得與動輒數百萬美元的藝術品相比,酒價相對便宜。
李志延指出,只有出身彼德綠堡(Petrus)、拉圖(Latour)和拉斐(Lafite)等知名酒莊的酒,能夠保值或高價轉售,其他酒類的身價恐難以為繼。
例如,香港蘇富比拍賣會上一批12瓶原木箱裝1982年的拉圖酒莊紅酒(Chateau Latour)拍出33.88萬港幣(4.36萬美元),但總部在紐約的Tribeca酒商公司兩周後刊登同款酒的報紙促銷廣告,每瓶僅售2,250美元。
李志延說:「我還不認識靠葡萄酒致富的人,別期望自己是第一個。如果你的目標是賺錢,恐怕要轉行。」
她建議堅持投資葡萄酒的人士買自己喜歡、愈陳愈香的美酒。例如來自德國或法國羅亞爾河谷(Loire Valley)的白酒是被低估的平價酒款,可貯藏50或60年成為佳釀。
李志延說,逾十年的優質紅酒,口感會出現美妙變化,「從如天鵝絨般醇厚變成絲綢般順滑。品嚐這種美酒最令人愉悅」,如1985及1986年的波爾多(Bordeaux),或1988年的勃根地(Burgundy)。她也很喜歡美國奧勒岡州的黑皮諾葡萄(Pinot Noirs)釀的酒,以及澳洲和美國加州產的高級紅酒。
全球279位品酒師中,僅75位是女性,李志延更是唯一的亞洲臉孔。她比喻自己像一名前來評鑑港式點心的金髮瑞典男子,難免被土生土長的香港人質疑。
她曾疑惑,若她是灰髮戴眼鏡的歐洲男子,是否更符合葡萄酒品酒師形象,酒莊莊主不會投以挑剔的眼光,她的職涯也能更順遂。
她感嘆身為少數族裔「必須接受同等挑戰,但表現得更出色。這從來不是件簡單的事。」
不過李志延擅長克服挑戰。她八歲自首爾移民紐約長島,聽不懂老師說什麼,還須忍受同學嘲弄,但五年級起學業成績名列前茅,並在23歲取得哈佛大學公共政策碩士學位。
她原本計劃遵循雙親期望,找一份穩定的學者工作,但25歲時嫁給韓裔投資銀行家喬瑟夫‧李(音譯)後,就開始追逐自己對食物與寫作的熱情。
1994年,她與先生遷至香港定居,先擔任遠東經濟評論的美食記者,2001年開始追求葡萄酒品酒師頭銜,苦讀七年、通過七關艱深測試,2008年終於得以圓夢。
李志延認為,香港取代倫敦成為全球第二大葡萄酒集散地,勢將提供更多葡萄酒的相關服務。香港2008年2月取消酒類關稅,去年舉辦14場葡萄酒拍賣,總值近5億港幣(6,400萬美元)。
(取材自彭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