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8日 星期六

火險佣金20.5% 銀行通路跳腳

住宅火險佣金率不得高於20.5%,銀行通路也抗議!4月1日上路的費率自由化,也以自律方式明訂,住宅火險部分,附加費用率約為保費的44.5%,其中24.5%要作為產險公司的營運費用,等於佣金最高只能給20.5%,主要銷售通路銀行就跳腳,表示「沒有利潤」。
住宅火險主要是在銀行承作新房貸時,會要求借款人投保住宅火險,在低利率時代,銀行淨利差微乎其微,就希望從住宅火險佣金上,能稍有補貼,但現在費率自由化要求佣金最高只能給20.5%,台灣銀行已代表反應,如此一來,銀行將沒有行銷利潤。
銀行方面抗議,產險公會以及產險業者藉由費率自由化,調降消費者的保費,卻將降價成本轉嫁給銀行通路,台銀方面代表抗議,認為銀行要負責房貸擔保品的勘查、保險招攬、保費收款及催繳、墊款等,但現在佣金只能拿到不到20.5%,但是產險公司的行政管理費用卻收取保費的24%。
銀行端質疑,產險業者說費率自由化,但佣金卻訂定上限,涉嫌違反公平會的「聯合定價行為」,銀行希望透過保經、保代公會等向金管會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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