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

勞工保險局保險費繳款單相關說明事項

一、 保險費費率:
98至99年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為6.5%,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費率係依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以及實績費率辦理,就業保險保險費率為1%,有關保險費負擔比例請參閱右頁一覽表。
二、保險費計算公式:
※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6.5% ×負擔比例。(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費=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職災費率 ×負擔比例。(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就業保險費=被保險人月投保薪資×1% ×負擔比例。(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工資墊償基金提繳費=投保單位月投保薪資總額×0.025%。(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8條規定,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投保單位,雇主應按月提繳工資墊償基金。)
(一)被保險人應繳保險費=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費+就業保險費-傷病免計保險費-身心障礙者補助保險費
例1:一般公司行號員工月投保薪資為28,800元,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6.5%計算,就業保險費率按1%計算,則被保險人每月負擔保險費=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就業保險費=(28,800元×6.5%×20%)+(28,800元×1%×20%)=374元+58元=432元。
一般公司行號員工之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費係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員工不須負擔。
◎被保險人每月應繳保險費=432元。

例2:參加職業工會會員投保薪資為 19,200元,因不適用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6.5%計算,該職業工會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如為0.28%,則
被保險人每月負擔之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19,200元×6.5%×60%=749元
被保險人每月負擔之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費=19,200元×0.28%×60% =32元。
◎被保險人每月應繳保險費=749元+32元=781元。

(二)投保單位應繳保險費=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費+就業保險費
例 :一般公司行號員工其月投保薪資為 28,800元,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按6.5%計算,就業保險費率按1%計算,投保單位職業災害費率為0.52%,則
投保單位負擔之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28,800元×6.5%×70%=1,310元
投保單位負擔之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費=28,800元×0.52%×100%=150元
投保單位負擔之就業保險費=28,800元×1%×70%=202元
◎投保單位每月應繳保險費=1,310元+150元+202元=1,662元。

三、全月無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說明:
(一)欄位意義
1、投保薪資—係指計費當月整月份未申報異動之被保險人各投保薪資等級。
2、分項--本欄位空白係指適用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被保險人;「不適用就保」係指依法不能參加就業保險之被保險人;「自願職保」係指已領取老年給付再受僱勞工,參加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
3、個人應計--本欄位所列金額係指依投保薪資及分項投保之被保險人,每人每月應負擔保險費金額。
4、單位應計--本欄位所列金額係指依投保薪資及分項投保之被保險人,每人每月投保單位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
5、計費人數--係指計費當月依投保薪資及分項投保整月份未申報異動之被保險人人數。
6、提繳人數--係指計費當月依投保薪資及分項投保整月份未申報異動,且須提繳工資墊償基金之被保險人人數。
7、個人身障補助金額—本欄位所列金額係指同列投保薪資及分項投保整月份未申報異動,且為該身心障礙等級之被保險人,其整月政府應補助之金額(包含勞工保險費及就業保險費)。
(二)被保險人名冊索取方式:
1、利用本局語音專線(0800-078-777)申請或電洽本局(02)23961266轉分機3111索取。
2、申請本局網路申報憑證,請至本局網站查詢下載(網址:www.blia.gov.tw)。
四、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資料內容:
(一)當月異動—當月份申報之被保險人加保、退保及薪資調整、基本資料變更等異動狀況,個人、單位應繳保險費金額(包含勞工保險費及就業保險費)。
(二)更正異動--更正已計費之被保險人異動狀況及逐月應沖減或補收之個人、單位應繳保險費金額(包含勞工保險費及就業保險費)。
(三)傷病免計保險費--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8條規定,被保險人請領傷病給付或住院醫療給付期間得免繳被保險人負擔部分之保險費,本清單內容包含該項免計保險費資料。
(四)身心障礙者政府補助保險費--依照身心障礙者參加社會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規定,身心障礙者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政府應補助其自付部分之保險費,本清單內容包含該項補助保險費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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