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姓農民一家五口同一天先後發生滑倒、摔傷等意外,五人都因腦震盪住院,事後向五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認為太過巧合,拒絕理賠,陳姓農民提出告訴,保險公司擔心被金融局記點,同意賠給陳家四十萬元。
不過,保險公司也要求陳姓男子一家人退保,陳姓男子同意,保險公司並將陳家五人的資料列入保險犯罪防治中心的黑名單。
四個月前,四十多歲的屏東縣陳姓男子為全家人分別向五家保險公司投保意外險及醫療險,每人每年保費一千二百元。
上個月他自稱在家時不慎在樓梯滑倒,摔到頭部;同一天太太在洗澡時滑倒;兩名就讀國中的子女,一人在學校被籃球打到頭,另一人在操場摔倒;讀國小的兒子則在騎單車返家途中跌倒。
他們五人同時出現嘔吐、挫傷、紅腫等現象,懷疑可能有腦震盪就醫。
參與調解的人員轉述,醫師初步檢查,認為不像有腦震盪,但五人因有嘔吐堅持住院檢查。三天後醫師確定五人腦部正常,只是皮肉傷,要他們出院。
五人出院後又到別家醫院就診,表示頭還是暈,希望住院。醫院表示沒有床位,他們表示願自費,醫院因此讓他們住院五天。
本月初,陳姓男子持兩家醫院的住院證明,陸續向五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指住院期間,每家保險公司應理賠每人二千元,八天下來,每人應獲理賠八萬元,但保險公司認為實在太巧合拒絕理賠。
「一家人都出事已經有夠衰,還要被懷疑!」陳家人於是告上法院。
法院審理前兩造先庭外調解,保險公司要求減少一半理賠金,陳拒絕。
法院準備審理時,保險公司擔心被金融局記點,同意全額理賠,但要求陳家退保。
保險公司一名沈姓經理說,只要被保險人向金融局投訴,不論對錯,金融局會先對保險公司記點處分,超過一定點數,未來要推出新商品時,很容易遭金融局拒絕或拖延,因此才會和陳家和解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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