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是依照職業類別決定個人保費及保險公司是否願意承保,但是在轉換職業時,卻只有少數人會主動告訴保險公司,產險業者說,若是從低風險職業轉成高風險職業時但沒有主動告訴保險公司,若未來真要出了狀況,理賠金額也會打折。
第一產險說,根據統計,會主動告訴保險公司自己已經換職業的民眾不到一成,多數保戶根本就忘了這件事,要是換工作還在同一等級就沒關係,如果換了工作,職業類別卻跳了好幾級,在出險理賠時,理賠金額可會大打折扣。
舉例來說,如果剛開始職業是一般內勤人員,屬於意外險中職業類別第一等級,年繳意外險保費約是一千元;但一年後轉成業務人員,需要經常「趴趴走」,出意外風險機率就會提高,應該要轉成第二等級,年繳意外險保費約是兩千元。
假設出險可獲得十萬元理賠金,但卻因為沒有告知產險公司,理賠金額是實繳保費除以應繳保費再乘上保險理賠金,若以該案例計算,被保險人只能拿到五萬元,足足少了一半。(1,000/2,000×100,000=50,000)
泰安產險表示,也有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就故意隱匿自己職業內容,萬一出事,產險公司可以解約,不賠給被保險人。
就曾經發生過一位在建設公司工作職員,在投保時告訴保險公司自己做內勤,不會到工地巡視,有一天在建築工地出險,經產險公司調查才知道,該名職員說謊,他的工作內容是必須要經常到工地走動,到最後產險公司雖有打折理賠,但產險公司也說,如果情節嚴重,保險公司是可以解約,不賠給被保險人。
第一產險說,最怕的是被保險人職業轉換後,從風險等級第一級,直接跳到第六級,或者是拒保,如學生畢業後去國外學開飛機,回國變成機師後,也疏忽了要跟保險公司更改保單,萬一出險,保險公司是可以依照當初簽訂條文,因為被保險人未誠實告知進行解約。
有些細心的保險業務員,會在定期續約時,詢問被保險人現在從事職業是否有改變,不過還是無法面面俱到,總是會有漏網之魚,產險公司也建議被保險人,在換工作一定要記得告知自己投保保險公司,避免出事理賠金還要被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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