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8日 星期四

酒償險 不是酒駕護身符

台灣人喜歡喝一杯,酒後再開車上路,也造就了酒償險市場,去年酒償險銷售保單達到一八六萬張,保費高達六億元,創歷年來新高,但酒償險並不是酒醉駕車護身符,產險公司指出,如果駕駛人確定被判公共危險罪,產險公司還是會對肇事者追償。

酒駕 道路肇事第一名

數據顯示,酒後駕車肇事已成為去年A1類(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原因第一名,總計有七百二十七人因酒醉駕駛肇事死亡,年成長率達三三%。

產險業者也在數年前推出酒償險,但車主要先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才能附加酒償險,保額跟著第三人責任險,如果有加保酒償險,會多二、三百元保費,也因為金額不高,多數駕駛人都會加保。

酒償險主要理賠的是駕駛人酒測值在○.二五毫克至○.五五毫克之間,如果有肇事,產險公司就會賠償受害者的損失。

而根據法令規定,酒測值超過○.二五毫克就算酒後駕車,如果超過○.五五毫克,又有肇事,就會被判處公共危險罪。

蘇黎世產險理賠部經理郭偉德說,車主肇事後,就算酒測值高過○.五五毫克,產險公司會先賠償給受害者,但若車主經法院判處公共危險罪確定,產險公司事後會再向車主追償。

酒償險 引發道德爭議

郭偉德說,如果車主沒有被判罪,產險公司就不會追償,不過,也有些除外條例,是車主肇事後,產險公司也不做賠償。

富邦產險指出,例如車主食用違禁藥物,如安非他命或大麻之類、故意的犯罪行為、越級駕駛,拿機車駕照開汽車及無照駕駛等,這些行為本身就已違法,先違法再肇事,保險也不賠,駕駛人更會吃上官司,因為剛推酒償險時,引發各界討論險種道德問題,認為有保險就可以酒後駕車,國泰產險說,這種行為本來就不應該,如果再提供保險,去保障會危害到第三者的行為,實在不合理,所以並非各產險公司都有銷售酒償險,國泰產險就沒有賣。

而蘇黎世產險表示,酒償險不鼓勵酒後駕車行為,保險只是從社會安全角度出發,保障受害人,該險種仍有其存在必要。
【2007/06/11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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