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有意修正保單兩年復效期間條款,將增訂停效期間未超過六個月的案件,保險公司應無條件同意復效。
目前該案已完成朝野協商,待三讀通過後正式實施,未來保單停效後六個月內,消費者不論體況,均可要求保險公司無條件復效。
壽險業者提醒消費者應按時繳交保費,以免曝露在保單停效風險中。因為保費正常繳納關乎保單的效力;按規定,若保單要保人未在應繳日30天內繳交保險費,原有的保障將暫時停止,進入「停效」階段,若此時發生事故,保險公司無需負擔理賠責任。
不過,法令上同時給予消費者保單停效後復效的權力,在保單停效後兩年內,消費者可申請復效,但保險公司會要求被保險人先做體檢,體檢後確定身體無大變化才可以復效。
實務上,大多數保戶提出復效,是因身體健康每況愈下才想申請,或有些人是進行復效體檢時,才發現已罹患癌症而不自知,諸如此類的狀況都使得保單無法復效,或根本無法再重新向保險公司投保。
瑞泰人壽行銷總監張素金表示,導致保單停效的原因可分為人為疏忽及經濟壓力二大類,其實只要妥善規劃,還是可以避免保單停效。
張素金提出四大降低保單停效的方法,其一是採取銀行轉帳扣款或信用卡轉帳等方式繳費,減少因忘記繳費而導致保單停效的風險,同時要注意銀行帳戶餘額,以免保險公司扣款失敗。
其次,保戶搬家或變更通訊地址應通知保險公司。張素金說,當保險公司沒收到保戶應繳的保費,或扣款不成功時,一定會利用掛號信件通知催繳保費,故為確保能收到保險公司各項訊息,保戶更改地址要通知保險公司。
第三是選擇「保費自動墊繳」,當保費逾期未繳,並且累積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保險公司會用保單價值準金來自動墊繳,讓保險繼續有效,但墊繳保費需要加計利息。保單墊繳期間有多長,要視保單價值準備金有多少,通常繳交的期數愈長,保單價值準備金會比較多。
若是因為經濟狀況改變,無法一次繳交大額保費,張素金建議消費者可將年繳保費改成月繳或季繳保費。她說,遇到手頭捉襟見肘的問題,不妨與壽險業務員討論保單調整事宜,千萬不要因此讓原來的保單停效。
【2007-06-05/經濟日報/B2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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