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汽車發生意外申請保險理賠修復或失竊期時,修理或尋車期間可能將有一段無車可用的時間,對於習慣已經用車的駕駛人而言相當不方便,近年來市面上衍生「代步車」保險的新商品設計。投保代步車保險後,當車主在汽車理賠修復或失竊尋車期間,每日可獲得給付定額的保險金,做為搭乘計程車或其他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的費用,或是提供同等保險金額價額的租用代步汽車使用。
代步車保險的投保方式,是在投保汽車車體損失保險或是汽車竊盜損失保險,再自行加保的附加保險。當主險發生承保事故而申請理賠時,汽車修復或尋回期間無車可用時,代步車保險即依照該段期間按日數給付。例如以汽車車體損失保險乙式附加代步車保險而言,若是汽車因為碰撞符合乙式承保範圍之事故,需申請理賠修復車輛時,保險公司將依實際汽車修復天數,每天定額給付代步金。
又如以汽車竊盜損失保險附加代步車保險而言,若是汽車因為整車失竊,保單條款規定需等待30天的尋車期間,若超過30天以上汽車無法尋獲,保險公司才會理賠汽車竊盜的損失,因此汽車超過30天以上仍無法尋回時,代步金最高可獲30天的保險金給付;若是汽車失竊後於30天內尋回,汽車失蹤期間與尋回修復期間,則為代步金適用的理賠期間。
然而若是小損失汽車修復當日即可取車者,則不符合代步車保險的理賠範圍。此外,代步車理賠生效的必要條件,需為主險承保事故所引起的代步需求,若是平日汽車保養不良、或是製造瑕疵產生的機械故障,雖然也會發生汽車修復無車可用的狀況,但因非屬投保汽車保險的承保範圍,因此仍無法申請理賠。
至於代步車保險理賠的方式,一般分為「保險金給付」或「等額代步車提供」兩種。以保險金給付而言,基本的代步金保額為每日500元,也就是說補貼在汽車修復期間每日上下班來回的交通費用,以一般大都會地區大致足夠,倘有不足可再加繳保費提高保額。以等額代步車提供而言,大多會將短期租用車每日的租金換算為保險金額,由相關配合的租賃公司提供短期租車服務,並由保險公司依保額來給付租車費用。
代步車保險的保險費計算方式,與主險型式、代步金保額、與代步金最高給付天數均有相關。以主險型式而言,若是承保範圍愈廣、理賠頻率愈高的險種,一般而言保險費用將愈高。舉例而言,倘以1,600C.C.小型國產房車而言,倘採用同等級汽車做為代步車來做為給付的替代方式,並憑其日租金來換算保額,以汽車車體損失險丙式之附加代步車保險而言,並採代步金最高30日的投保內容,1年期的保險費為2,000多元。
倘採同樣的條件,代步車等級換算較高租金與保額的2,000C.C.中型國產房車而言,1年期的保險費則需要3,000元多,也就是說保額愈高保費愈越高。然而若是同樣採1,600C.C.小型國產房車例子,採代步車最高給付日數限縮為10天,則年保險費僅需要1,000多元,代表給付天數愈少,保險費愈低。但若將是同樣的小型國產房車案例,改採汽車車體損失險乙式之附加代步車保險而言,由於乙式承保範圍較廣進廠理賠修復的機率也高,因此年保險費則由2,000多元提高為7,000元多。
不論是上班需求或是休旅用途,汽車對於現代人生活的重要性日益提高,代步車保險可列為車主在車險規劃上的考量之一。
【2007-05-31/經濟日報/B2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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