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公會統計,車禍意外有65%牽涉「雙方」財物損失,最麻煩莫過於人身傷害、死亡的賠償。由於強制險僅針對人身傷害賠償,且理賠金額較低,包括醫療最高20萬元、死殘限額150萬元,因此國內600多萬輛自小客車中,有六成以上車主會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以彌補強制險保障的不足。
不過,一樣購買國產同款式的新車,不同條件的車主,保險公司卻給予明顯不同的待遇,第三人責任險的保費,因為投保人條件的不同,一年最高差距達2.5倍,年保費差距約1,500元。
明台產險解釋,第三人責任險的保費計算方式,主要是「從人」因素,即依照被保險人性別、年齡及過去的賠款記錄來計算保險費。由於性別、年齡條件無法改變,明台產主管表示,只要維持良好的行車習慣,自然能在過去一年創下無理賠紀錄;當隔年續保時,保險公司將依無肇事紀錄而減費10%,第二年減費20%,第三年減費30%,累計下來,將省下一筆可觀的保費。
反之,若有肇事、理賠紀錄,保險公司會要求車主加費,才願意承保,且加費幅度相當大,過去一年有理賠紀錄者,保費加費的幅度一次就30%,若連續兩年續保、共有兩次肇事紀錄,加費幅度高達60%。
以30歲男性、投保100萬元第三人責任險為例,第一次投保保費為1,562元,若第三年續保時,完全沒有理賠紀錄,保費則降為1,093元,反之,連續兩年都有肇事紀錄,年保費則高達2,499元。
【2007-04-17/經濟日報/B2版/保險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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