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2009.06.09
馬英九總統昨天簽署世貿組織政府採購協定(GPA),宣告台灣正式加入跨國際的採購機制。馬總統表示,GPA締約國商機高達九千六百億美元(約新台幣卅一兆元),政府將全力協助廠商拓展商機。
馬總統表示,正式加入GPA之後,台灣與其他締約國開放政府採購市場,我國全力推動「愛台十二項建設」,估計有數十億美元的商機,也能爭取一定的外資參與。
台灣去年底獲准加入GPA,成為第四十一個締約國,馬總統昨在行政院長劉兆玄、立法院長王金平等見證下,完成書面簽署。總統表示,他在大學教授國際貿易法,簽署加入GPA,讓他「有夢想成真的感覺」。
台灣正式納入GPA體系,未來得以參與任一締約國的政府招標案件,等於簽約國間關於政府採購市場「全面開放」,有利台灣爭取外資,也利台商爭取他國政府標案。
經濟部國貿局副局長蔣士煌表示,台灣業者馬上要進入外國政府採購核心並非易事,目前以爭取成為外國得標廠商的下游包商為目標。
經濟部次長鄧振中表示,全球都努力投入公共工程建設以擴大內需,加入GPA之後,台灣可享有國際條約保障,確保可與各國廠商競爭主要貿易國的政府採購市場,如美國政府今年相關資訊產品的採購預算將達七百一十億美元,台灣也可加入競標。官員表示,尚難預估台灣可能爭取到多少商機,不過相關採購至少可以反映台灣產品在世界貿易所占比重,約百分之一至二左右。
閱報祕書/GPA 中國也正在談判
政府採購協定(The 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 GPA)是世界貿易組織(WTO)底下的一個協定,目前簽署會員國共四十國,包括美、歐、日、韓、星等國,中國、約旦也正在談判。台灣是以「台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的名稱加入,成為第四十一個會員國。
此協定是規範簽署國,一定金額以上的政府採購案,要對國外廠商開放。台灣加入GPA後,對外開放的採購案將設金額門檻,商品勞務採購在新台幣五百四十五萬元以上、工程採購則是二億元以上,必須開放國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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