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4日 星期五

兩岸MOU 卡在市場准入門檻

【聯合報】2009.07.03
兩岸都表示,希望盡快簽署MOU(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一位台灣公股銀行高層表示,目前兩岸簽署MOU的技術性問題已解決,關鍵卡在「市場准入」的部分仍無交集。
大陸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昨天明白表示,只要兩岸一簽MOU,台灣在大陸的七家銀行辦事處就可申請改制為分行;不過,台灣銀行業者想要承做人民幣業務,取得優於世貿組織的待遇,仍必須等候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安排。
劉明康昨天會見由台灣立委和公股銀行代表籌組的兩岸金融觀察團,觀察團提出三大訴求:包括七月底洽簽MOU,七銀行辦事處升格為分行,台銀、兆豐和玉山等三家「候審」成立辦事處的業者,能在年底獲准。
據轉述,劉明康對於七家銀行辦事處升格為分行「樂觀其成」;不過,國銀七家辦事處升格為分行後,暫時只能承作外匯業務,想要取得立即承作人民幣業務,必須等到兩岸洽簽ECFA,才能再作安排。
劉明康說,希望雙方相互體諒,盡早達成共識。
這位行庫高層透露,先前金管會對外所稱的技術性問題,例如兩岸對英文專有名詞的翻譯不一致,其實都已經解決;目前問題出在雙方對「市場准入」設下的門檻不同,大陸方面似乎仍不願讓步。
根據大陸方面設下的WTO的市場准入規範,台灣銀行業者必須先到大陸設辦事處三年,其中還要連續兩年獲利,才有資格升分行,規定十分嚴苛;但是台灣方面的規範卻十分寬鬆,大陸銀行一到台灣,就能設分行,承作新台幣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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