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8日 星期二

兩岸擬洽簽 金融准入協議 有利台資銀行登陸立即辦人民幣業務

2009年07月06日蘋果日報
台灣銀行業者登陸,享「超外資待遇」有譜。中國提出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ECFA)前,兩岸可先洽簽「准入協議」,讓台資銀行登陸,如免等3年可立即承辦人民幣業務。擔任此行兩岸金融觀察團召委賴士葆昨坦言,兩岸底限就是ECFA與市場准入一起談,至於金融監理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MOU)隨時都可簽。
MOU觀察團返台
昨日MOU觀察團結束為期5天行程,觀察團召委賴士葆、委員費鴻泰與5大行庫高層昨日下午3點返抵台灣。觀察團召委賴士葆說,此行兩大收穫,一是獲悉中國提出分行家數比例原則(7比2),具體回應金管會的加權對等,二是中國提出洽簽ECFA前,雙方可先談准入協議。金管會主委陳冲昨晚接受本報電訪時則表示,兩岸是否可簽准入協議,須先了解是否符合世界貿易組織(WTO)精神,再與經濟部、陸委會洽談。
提出分行7比2原則
賴士葆昨轉述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建議,只要台灣讓2家陸資銀行來台設分行,7家台資銀行在中國的辦事處就可「立即」升分行,也就是7比2的「比例原則」,這部分不涉及市場准入、也不需ECFA,只要簽署MOU立即可做。
據隨團人士透露,中國銀行、民生銀行等均想登台設分行,再加上日前曾表態的工商銀行、招商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共達6陸銀均想登台,若加上中國向觀察團簡報的交通銀行,可能有7陸銀都對台有興趣。
7陸銀欲登台設分行
賴士葆說,雙方能理解當初對WTO承諾不一,造成兩岸業務開放的不對等,如台資銀行登陸,須等5年(設辦事處2年才能升分行、再加3年才能做人民幣)才能承辦人民幣業務,與陸資銀行來台,可能就可立即做台幣業務,他說:「雙方初步共識是,ECFA前、可先簽一協議,就可解決此問題」。
賴士葆說,這協議要雙方接受,對台有利且優惠,又要讓外資不會抗議,他說,中國也很急,盼早日登台,不希望等到簽ECFA後,「雙方底限就是市場准入與ECFA一起談。」
賴士葆也建議,若兩岸想要「實質對等」,可先讓陸資銀行登台後,比照台資銀行在中國,暫先不做台幣業務,就像一個「陽春分行」,等ECFA後再來做台幣業務,他說,就他觀察劉明康態度,「是希望能先跨進台灣,能不能搶做台幣業務是其次」。陳冲昨日僅說,互設據點須簽署MOU後,才能來談,中國與立委觀察團建議都很歡迎,未來將以不矮化台灣銀行業、並達成實質目的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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