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5日 星期三

Lex專欄:中國“轉持”令

英國《金融時報》Lex專欄(Lex) 2009-06-23
政府就像上帝一樣,一會兒施捨,一會兒又拿走。俄羅斯寡頭在本世紀之初得到了這個教訓。現在輪到了中國。北京上週末下令國有機構將所持上市公司股票轉移到社會保障基金。
乍看之下,北京只是在把股票從一個口袋放到另一個口袋:包括地方政府在內的826家國有機構,將把部分持股轉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數額相當於每家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時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市值達93億美元。這項法令將追溯實行,涉及2005年以來在中國內地證交所上市的131家公司。
但是,不作支付就轉移股票,會帶來各種問題,即便交易各方都是“一家人”。也許沒有俄羅斯那樣的搶佔土地或把寡頭關進監獄,但中國實際上是在命令股東無償交出資產。即便按中國的標準,這也是不尋常的。當資產轉移到中國投資公司(China Investment Corp)時,這個主權財富基金還通過一筆複雜的債券融資交易,為接手這些資產付了款。
再說,這些股東並非全都是不折不扣的政府成員。據里昂證券(CLSA)介紹,其中11家是上市實體,因此普通股民也會蒙受損失。其餘的是政府機構,但它們本來可能希望用自己所持的股票,為自己的合資企業或項目出資。該法令還把地方政府一級的資金集中到中央一級的金庫。
此舉強化了中國股市受到操縱的性質。就在重啟IPO,讓更多股票進入股市流通之際,另一些股票從市場上退出。劃轉全國社保基金的股票將有3年禁售期。這又一次提醒人們,中國股票的投資者,需要有不止一點點的堅忍,就像《聖經》中的約伯(Job)。
Lex專欄是由FT評論家聯合撰寫的短評,對全球經濟與商業進行精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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