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008.04.12
為使兩岸盡快就金融合作及國銀登陸等議題達成共識,以利台資金融機構不再錯失攻佔大陸市場契機,中國銀監會近日釋出重大訊息,明確大陸堅持在台資銀行升格為分行或成立子行前,兩岸應盡早就協商及簽署金融監理機制(MOU),啟動磋商事宜。
銀監會官員表示,大陸方面一再重申,歡迎台資銀行經第三地登陸,「無論是參股、設辦事處、分行、法人銀行」,大陸都沒有意見,也一再表示歡迎,但重點是,「如果沒有MOU,台資銀行將無法操作人民幣業務。且對於在大陸設點五年多的各家台資銀行都不公平。
銀監會官員關切重點有二:一是目前在大陸設立辦事處、經營年資及總資產規模早達標的七家台資銀行,未來何去何從?再者,即希望傳達銀監會將積極與台灣有關單位協商訊息。
據北京金融界人士表示,銀監會官員一再強調,根據「外資銀行管理條例」規定,台資銀行和所有外資銀行一樣,在大陸升格為分行或經第三地登陸申請設立子行,一旦要操作人民幣業務,兩岸當然要談妥MOU,「否則如何監管及控制風險。」
官員並表示,隨著CEPA的實施,香港及澳門金融機構都享有巨大優惠,在兩岸協商簽署MOU之前,台資銀行當然是循CEPA投資最好。
至於協商的規畫,銀監會官員表示,大陸會積極啟動此事,初期協商方式,大陸方面將派出銀監會及人民銀行官員,與台灣金管會及央行官員以「非正式型態」會晤,且地點最好在第三地;下一階段,再由海峽兩岸,即大陸海協會與海基會進行正式談判並且完成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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