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2日 星期二

美富人Q2聲請破產 暴增73%

2009-09-10 工商時報
據加州研究機構國家破產研究中心指出,美國富人今年第二季聲請破產法第11章破產保護的案件,與去年同期相比暴增73%,這要歸咎於房市低迷不振,他們手上不動產難以脫手套現或取得再融資所致。
彭博社周三報導,美國破產法第11章向來被企業援引用以爭取重整契機,然而現今負有至少1,010,650美元擔保債務和336,900美元非擔保債務的個人或家庭,聲請破產法第11章保護有逐漸攀升之勢。
但與破產法第7章資產清算相比,聲請破產法第11章保護會耗去債務人和債權人更多時間與金錢。
芝加哥破產律師巴迪(Joseph Baldi)指出,美國房價行情直直落,導致這些有錢人無法拿手中貶值的房產申請再融資,更別說脫售變現。
美國波特蘭金融知識學院主管林菲爾德(Leslie Linfield)表示,聲請破產保護的富人多半坐擁豪宅,負擔2輛車貸,小孩就讀貴族私校。
追蹤不動產買賣的網站Zillow.com指出,今年7月價值100萬美元以上求售的房屋,與去年10月相較成長27.3%。而據全美房地產經紀人協會(NAR)的資料,今年7月以100萬到200萬美元之間價位成交的房屋,相較去年同期下滑23%。
現年43歲的好萊塢影星史蒂芬鮑德溫(Stephen Baldwin),就是近來高收入名人聲請破產的例子。在房貸業者準備將他名下房產收回法拍後,鮑德溫遂於7月主動向紐約法院聲請破產法第11章保護。根據鮑德溫向紐約美國破產法庭提交的文件,他的總資產為110萬美元,然負債高達230萬美元;此外法院文件顯示,他名下擁有一棟價值110萬美元的房產,但積欠銀行的抵押貸款達120萬美元。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