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2008.07.31
行政院會今(31)日將通過開放大陸QDII(合格境內投資者)資金投資台股,最快10月放行;8月鬆綁海外企業來台上市,只要未在大陸註冊、陸資持股不超過20%以上的外國公司,就可以來台第一上市;另外只要未在大陸註冊的海外公司,都可以來台第二上市。
決策官員透露,金管會預訂二個月內完成「大陸QDII投資遵行辦法」,開放大陸QDII來台投資國內證券、期貨市場,相關規範比照現行外資投資國內證券、期貨市場辦理,也就是最快10月就可施行。
鬆綁海外企業來台上市方面,開放幅度也較原先預期還大,因為有關海外企業來台第一上市,目前有三大限制,包括在大陸登記註冊的公司、陸資持股20%以上、以及投資大陸逾淨值40%公司。
決策官員強調,現行規定投資大陸逾40%外國公司不得來台第一上市限制,並不合理,行政院決定取消這項限制,以活絡國內資本市場。
至於陸資持股不得逾20%才能來台第一上市的限制仍將維持,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說,未來朝向放寬,但要放寬到多少,尚未定案,而且沒有急迫性,因此暫不鬆綁。
行政院會今天將通過「海外企業來台上市鬆綁及適度開放陸資投資國內股市方案」,決策官員強調,跨部會會議日前早已達成上述共識。
有關海外企業(含台商)來台上市鬆綁,第一上市部分,取消投資大陸逾40%外國公司不得來台限制;第二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部分,只要不是在大陸註冊的外國公司,陸資持股比重完全不設限,籌資後資金也不再限制,可以100%投資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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