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日 星期六

個人結匯總歸戶》錢進海外 全都露

【經濟日報2007.07.04
中央銀行昨(3)日邀集財政部賦稅署、信託及證券業者開會,決定建立個人結匯資料建檔總歸戶制,並提供稅捐單位參考,未來民眾投資海外金額將「全都露」。
最低稅負制擬在民國98年將個人海外所得納入課稅,財政部想課到這部分的稅,前提是要能掌握個人海外所得。財政部發函給央行,要求央行提供國人匯出資金投資外歸戶資料,作為參考。
央行昨天指示信託、投信、證券和保險業者提供個別投資人結匯資料,以利財政部未來可完全掌握國人海外資產狀況,針對海外所得課稅。財政部也將積極簽署租稅協定,和央行聯手建置完整的海外所得課稅資料庫。目前已有16國與我簽署雙邊互免所得稅。
銀行主管擔心,財金主管機關掌握個人匯出細項後,央行未來可能聯合財政部,針對每年匯出投資一定金額以上的大戶「查稅」,以抑制資金外移,達到控管資金進出的目的。央行官員認為,如果業者現階段就能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央行即可隨時提供給財政部,不一定要等到明年或後年才能完成結匯建檔歸戶。
目前國人每年自由結匯累計金額是500萬美元,法人則是5,000萬美元,超出部分可再向央行專案申請結匯。央行官員指出,民眾不論是辦理匯款或是開立外幣存款戶,都會列入個人結匯額度,換句話說,只要民眾到銀行結匯,央行統統可以掌握。
不過,民眾如果是透過投信指定用途信託資金投資海外基金,或向保險公司購買投資型保單,是由投信業者或保險業者至銀行結匯後匯出,列入業者的結匯額度,央行只能掌握投信和保險業匯出資金,沒有個別投資人匯出的細項。
換句話說,若無法掌握個別投資人匯出及海外投資的細項,將使得國人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課稅「破功」。官員說,建置結匯資料建檔歸戶系統,主要是從源頭,也就是銷售海外商品的業者,獲知國人海外投資詳細金額,方便財政部依此為據徵稅。
財政部長何志欽說,未來稅捐機關會先從與我國已經簽署雙邊所得稅互免協定的國家,行使所得資料互換,讓海外所得課稅資料蒐集的難度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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