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2日 星期五

銀行 可直接參股陸銀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臺北報導】2010.01.12
金管會昨(11)日召開臨時委員會,通過兩岸銀行、證券及保險開放辦法草案,規劃放寬保險業投資大陸限額,刪除投資單一大陸保險公司不得逾保險業資本額10%限制,保險業投資大陸保險業將更有彈性,選擇標的更多。
金管會也在草案中明訂銀行參股條件,若行政院同意金管會所提,對金控、銀行業者將是一大利多。
兩岸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OU)週六(16日)生效,兩岸金融市場開放即將鳴槍起跑,但業者最關心的市場開放遊戲規則及登陸條件等,金管會尚未公佈。為趕在16日前敲定開放範圍及條件,金管會昨天緊急開會,討論兩岸銀行、保險及證券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修正案。
金管會高層表示,在報行政院前,可能先洽商相關單位,希望儘量趕在16日前發布。昨天會中討論通過的修正案,重點包括將國銀參股大陸銀行的條件納入辦法中,換言之,只要行政院同意,現階段就可開放國銀參股陸銀,讓業者快速進軍大陸市場。
金管會曾表示,國銀登陸的開放將以分行為優先,參股其次,但金管會在訂定相關開放辦法時,決定將參股納入思考。金管會高層透露,所謂的「分行優先、參股其次」,是一種開放策略的考量,可透過條件的設計,達到這項策略目標。如分行的條件相對寬鬆,但參股的條件相對嚴格。
另外,現行規定,保險業到大陸設分公司、子公司或參股投資,總額不得逾「實收資本額減除累積虧損餘額」的40%,其中,參股投資單一大陸地區保險公司的上限,則是10%。為使保險業參股大陸保險公司更有彈性,金管會考慮刪除10%限制。也就是說,未來若台灣的保險公司相中大陸某家保險公司,想大手筆投資,將不再綁手綁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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