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9
MOU即將在明年一月十六日生效,陸銀若來台設立分行、可成為台灣聯徵中心會員,但國人個資恐將外洩而「全都露」!
陸銀查資料 僅限台灣使用
金管會主委陳冲昨日赴立法院財委會報告並備詢,立委高度關切,未來開放陸銀登臺後,如何防範台資企業或個人徵信資料曝光,金管會要如何把關?
立委薛淩質疑,台灣聯徵中心資料非常詳細,未來若陸銀成為我國聯徵會員,將可輕易取得企業個資,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陳冲表示,未來陸銀必須取得金管會核准,來台設立分行,同時在台灣營業,才能加入聯徵中心的會員,原則上,徵信資料的查詢僅限於台灣使用。
陳冲說,如果母行基於授信風險考量,必須進行跨國查詢廠商資料,比如海外分行有很大放款金額時,就必須根據我國「個資法」規定,向金管會申請「國際傳輸」;同時,還需要當事人簽名同意,才可以用到海外客戶的資料。
常有個資外洩 控管有問題
但立委黃偉哲抨擊,在台灣,個人或企業信用資料遭外洩時有所聞,顯示控管有問題;他舉例,聯徵中心過去曾向國內廿一家外銀分行實地查核,事後也只有懲處四家外銀停止查詢信用資料七到十二天,完全沒有嚇阻作用。
聯徵中心董事長胡富雄表示,為了因應未來情勢發展,從今年八月起新入會的金融機構(包含陸銀在台分行),若不當使用聯徵資料,從四十天不得查詢資料延長為九十天;情節嚴重者則會消除會員資格,永不可查詢。
聯徵中心指出,已設置嚴謹完善的信用資訊查詢安控機制,以防範陸銀不法查詢,例如:若陸銀在台分行查詢量超過設定標準,聯徵中心將暫停其使用,並立即派員實地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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