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 星期四

團險+傷害險 學生保障升級

聯合理財網 2008/12/25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政府為照顧莘莘學子而辦理學生團體保險,提供最基本保障。學生在求學階段是最活潑好動的,更需要加強意外保障。國泰人壽建議,在學生團體保險外,若能搭配全方位傷害保險,將可建構學子安全保護網。
學生團體保險因為屬於政策保險,保費壓的非常低,承作的壽險公司幾乎都賠錢,在95學年度開始出現多次流標的情況,沒有任何一家壽險公司願意承接。
教育部在當年8月重新招標,由國泰人壽得標,取得承辦資格,解決當年學生保險幾乎跳票的危機。在96年、97年,仍然沒有其他壽險公司願意參與投標,國壽基於社會責任,獨家參與投標作業接續辦理此業務。
學生團體保險提供的保障範圍包括因疾病或意外所致的身故、殘廢、住院、傷害門診及集體食物中毒等事故,提供保障。除了身故與殘費給付是採定額給付,醫療給付的部分則是採限額實支實付方式理賠,主要提供基本安全保障。
目前國泰人壽在每一學校皆有一位服務人員提供學團投保作業諮詢、保費收取、理賠轉送。
目前學生團體保險殘廢給付仍維持過去的「六級28項」,不同於現行適用於一般商業保險所用的「11級75項」。不論殘廢等級表是採取「六級28項」或日後可能採用的「11級75項」,其給付範圍均以表列者為限,對部分癌症或其他重大病症雖對身體健康有重大影響,但並不是殘廢給付的保障範圍;如果因為疾病住院,則在住院醫療給付保障範圍仍可獲得保險給付。
不過,學生團體保險為社會安全制度之一,所有理賠都是最基本的保障。但學生在求學階段是最活潑好動的,所以更加需要加強意外保障。除此之外,學保也僅提供簡單的住院保險,所以建議可投保商業保險補強。
在學團保險的基礎打底下,可以加強以下幾項保障的規劃。首先是定期醫療險。學生團體保險並未提供手術及創傷縫合的保障,所以透過此類商品,能讓學生的保障更齊全。
其次是終身醫療險,愈年輕投保、保費愈便宜,且給付項目也較齊全,可降低保障缺口、提供更完整的人生保障。
再來是意外險,學生團體保險提供的是基本保障,若骨折、脫臼就沒有提供保障,所以建議可以投保此類商品的意外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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