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8日 星期四

斷保族注意 滿60歲有錢領

曾經投保勞保、又中斷投保的「斷保族」請注意!不管你投保的年資幾年,只要年滿六十歲都可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估計這批「斷保族」有五十八萬人,平均每人約可領四萬五千元,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勞保局副總經理羅五湖強調,斷保族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方式,會因年資長短而不同:畸零年資若低於十五年,就領取一次金;若高於十五年,必須按月領年金,不能選擇。
這些斷保族如都來請領,將領走兩百五十億老年給付。
根據新修正的勞保條例,過去提前退出職場,不符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資格的「斷保族」勞工,現在他們的「畸零年資」也可以領到一定數額的老年給付。
許多斷保族期盼在農曆年前領到這筆「意外之財」,但官員呼籲,申領畸零勞保年資的給付沒有時限,現在申請也要到二月底才會撥發,不必急於一時。
許多勞工因各種因素提前退出勞保,例如不少女性勞工結婚後當家庭主婦,退出職場,停止勞保。由於這些勞工未達領取老年給付的年齡,保費等於白繳了。但今年起配合勞保條例修法,勞工只要曾經投保,年滿六十歲時都可以領取原本年資應得的給付。
另外,依規定領取勞保年金的民眾在過世時,如所領年金總數還不及舊制(一次金)額度,家屬也可領回差額。
但對領取年金的斷保族而言,因為原本就沒有一次金可領,去世之後,家屬並不能拿到差額。
第五十八條 年滿六十歲有保險年資者,得依下列規定請領老年給付:
一、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二、保險年資合計未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一次金給付。
本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 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合下列規定之一時,除依前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外,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經保險人核付後,不得變更:
一、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一年,年滿六十歲或女性被保險人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二、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三、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退職者。
四、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
五、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依前二項規定請領老年給付者,應辦理離職退保。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