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5 工商時報
中國國務院昨日公佈加快建設海西經濟區意見,在金融方面有重大的開放措施,將優先批准台灣的銀行、保險、證券業在福建設立分支機構或參股福建金融企業,同時設立兩岸合資的「海峽投資基金」。
昨日公佈的「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內容共32點,詳述海西區的戰略意義、發展目標和政策措施。其最大特點,是賦予對台先行先試政策,在對台經貿、航運、旅遊、文化、教育等方面,採取更加靈活開放的政策。
福建省相關官員受訪時表示,儘管富邦銀行已參股廈門商銀,但該行是以香港富邦名義投資,不能因此說富邦銀先跑一步,台資金融機構進入福建仍站在同一起跑點。至於海西區對台資金融業的開放程度,將等到兩岸金融MOU簽署之後會較為明確。
而海西特區參與智囊的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非昨天受訪時表示,在兩岸簽署金融MOU前,台資金融機構赴福建設點可以個案方式先操作,肯定比現行政策寬鬆,甚至在半年、1年內就可設立分行、子行。至於「海峽投資基金」,大陸持開放的態度,歡迎來自兩岸官方或民間資金,主要用途是海西經濟區建設。
其中又以金融領域的開放最受矚目。「意見」指出,積極推動建立兩岸金融業監管合作機制,在此機制下,優先批准台資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在福建設立分支機構或參股福建金融企業,支持設立兩岸合資的海峽投資基金,進一步擴大兩岸貨幣雙向兌換範圍,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
李非受訪時表示,在兩岸金融MOU簽署之前,並不影響個案的申請,台資金融機構可以先行操作。海西區既被賦予對台政策先試先行,台資金融機構申請在福建設立分支機構,政策上肯定較為寬鬆。而福建社科院現代台灣研究所所長吳能遠表示,兩岸MOU若簽署,台資金融機構當然可循此正常途徑到福建設分支機構,但在簽署之前,台灣個別金融機構若有意願到福建設分行,雙方可以就此先展開協商,准入條件肯定比現行政策更為寬鬆。
針對海峽投資基金,福建官員透露,該基金將是一個建設性的基金,募集對象和金額都將定出一定比例,除兩岸外,也不排除香港資金的參與,但細節仍規劃中。
李非和吳能遠均指出,大陸方面對此持開放的態度,台灣有意願的官方或民間資金,可以就此與大陸方面討論、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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