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8日 星期一

變身海外法人…大戶手法多

經濟日報】2008.08.16
2,000萬美元(新台幣6.26億元)要怎麼從國內匯往設在瑞士的外商銀行帳戶?銀行外匯部門主管指出,根據「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國人每年可匯出額度為500萬美元,法人可匯出額度更達5,000萬美元,雖然個人單筆匯出超過50萬美元、法人超過100萬美元便須依規定申報,但只要填寫「理財投資」,銀行多半不會阻攔。
銀行外匯主管表示,一般來說,大戶匯出資金通常有兩大原則,第一是化整為零,透過人頭戶來迴避申報規定;第二則是迂迴匯款,資金不會直接從台灣匯到最終帳戶,中間多數會繞幾個圈,經過多個國家,以躲避追查。
一位資深銀行界主管指出,台灣因為邦交國不多,要追查資金匯出後的流向更不容易,就算中央銀行要查資金匯出後的去路,常常只能追到第一站或第二站,之後資金再匯往何方,便很難掌握。
銀行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由於是辦理境外法人業務,匯款限制就更少。銀行透露,在國外免稅天堂成立紙公司(paper company)花費不多,卻可因此取得「海外法人」身分來從事各種金融調度,也是很多有錢人避稅、匯款和製造交易單據常用的方法,不少大戶便是透過OBU匯款到海外。
至於最新的匯出洗錢方式,銀行主管指出,是利用頂級珠寶、鑽石和古董。大戶只要自己或家人把珠寶、鑽石帶出國,到指定商店變現後,存入海外帳戶即可,連匯款手續都免了,而且不會在銀行留下交易紀錄,更難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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