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2008.08.22
國際商品市場投機交易充斥,是美國主管機關對交易商大開方便之門,規定過於寬鬆的後果。
商品交易市場規模比股債市小得多,紐約商品交易所原限定唯有農場、航空業、製造業與仲介等有商業營運需求者可近乎無限量的買賣,以免商品價格被壟斷而波動過大。一九九一年,原先的規定因投資業者高盛獲准解除限制而破功。
高盛當時透過子公司J. Aron,以方便代客投資為由要求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解除限制。高盛如願後,其他業者也跟進並獲准,商品市場玩家大增。
二○○○年,美國國會通過商品期貨現代化法(CFMA),允許投資人透過私人電子平台買賣能源商品,是另一個轉捩點。私人電子平台開始如雨後春筍般在全美出現,高盛、摩根士丹利等業者這一年合創的洲際交易所(ICE)甚至在英國倫敦另闢平台,讓這幾家公司能夠在海外買賣大量美國石油而無需受制美國的規定。投資者控制價格的力量越來越強,紐約商品交易所的主導地位備受挑戰。
私人電子平台大大擴充商品市場規模,投資者嗅出商機,商品市場從單純商品交易場所淪為投機牟利所在,投機客賺進大把鈔票,卻讓無數無辜消費者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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