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2008.03.10
證交所配對鉅額交易新制4月起實施,第一階段增加8時到8時30分的早盤配對交易,並調整申報買賣升降單位為0.01元;第二階段在7月底前放寬買賣價格範圍到7%。新制開放實施,將為英國富時(FTSE)9月評等台股,列為「已開發市場」舖路。
證交所訂本月18日起到24日,在台北市舉行二場,台中、高雄各舉辦一場對券商「配對鉅額交易新制」的實施宣導會,預計4月14日起實施第一階段、7月底前實施第二階段的配對鉅額交易新制。
FTSE將於9月公布台股的評等。據了解,台股近年來未能升等為「已開發市場」,關鍵原因之一是與外資認為台股不能作「場外交易」有關,而證交所不開放場外交易,則是受限於證交法。
但證交所逐步修訂鉅額交易辦法,放寬外資等法人鉅額交易門檻,除了交割結算系統仍由證交所主管外,買賣實務上已接近「場外交易」的精神;證交所趕在7月底前實施二階段新制,與FTSE將在9月公布台股評等,也被市場解讀為替台股的升等舖路。
證交所指出,新制第一階段將增加盤前8時到8時30分的配對交易時間;調整鉅額交易申報買賣價格升降單位為0.01元;調整券商受託T日交割鉅額賣出的額度控管方式等。
證交所表示,目前股票一般交易的申報買賣價格升降單位是按不同價位採「分級制」;4月實施的配對鉅額交易調整統一為0.01元的最低申報升降單位,主要是讓配對雙方在議價上有更彈性空間,提高利用配對鉅額交易成交的意願。
7月底前實施的第二階段,則放寬配對交易買賣價格範圍由原來的3.5%到7%,與目前一般交易的範圍相同;降低配對交易最低數額標準與逐筆交易相同;開放配對鉅額交易得借券賣出等。
證交所指出,目前配對鉅額交易採「一籃子」交易,若其中有一檔股票有差額,就不能完成配對交易;新制實施後則可利用證交所的借券系統「借券」,讓買賣雙方完成一籃子的配對鉅額交易更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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