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3日 星期三

美眾院通過金融監管法案

2009-12-13 工商時報
美國眾議院上周五以223票贊成對202票反對,通過加強監管金融市場的法案,以預防下一波金融危機。這項自1930年代羅斯福總統「新政」以來最大規模的金融法規改革一旦實施,美國現行的金融商品交易行為勢將產生重大變化。
不過在參議院,這項法案審議的速度極為緩慢,預料還要數月才能獲得最後通過。
除創設消費者金融保護局外,新法亦賦予主管當局許多新的權力,包括對系統風險進行確認並做出回應,拆解或縮編極具風險的企業,和嚴格限制放款作業,並設立1,500億美元的產業基金,用於處理對系統產生風險的企業。
任何提供信用卡、房貸和其他金融產品給消費者的公司,都將受到金融保護局的檢查。對沖基金和其他私募基金,也將首次必須向證券交易委員會登記。
衝擊最大的將是大型金融機構。它們的經營將面臨嚴格檢視,資本適足率和流動性標準也都將提高。如果主管當局認為該企業將對整體經濟造成威脅,即使是體質健全的大型企業,也可對其進行拆解。這將是政府首次有權處理大型金融服務機構倒閉的問題。
對歐巴馬政府而言,「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的通過無疑是一項重大勝利,因為歐巴馬向來把改造華爾街一事納入其重要的經濟政策之一。
眾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說,此舉清楚的向華爾街表明:「歡樂的時光已經結束。」這次通過的法案,最主要就是破除去年金融海嘯發生後,美國政府紓困美國國際集團(AIG)和花旗而引發企業「太大而不能倒」的迷思。
市場規模605兆美元的衍生性商品市場,被認為是引發AIG和雷曼兄弟倒閉的元兇,新法也會加強監管此一領域。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將限制石油和外匯期貨的交易量,並要求交易商和主要的契約交換參與人,按結算所標準流程處理衍生性商品契約。
至於不會對金融市場造成威脅的交易,如對沖基金,則可豁免於新法對結算、交易和擔保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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