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7 工商時報
眾所矚目的兩岸金融MOU終於簽了!金管會主委陳冲昨(16)日宣布,在雙方派專人遞送MOU正本,並在傍晚6點和大陸銀監會主席劉明康、保監會主席吳定富、證監會主席尚福林通話後,已完成MOU簽署程序,兩岸也議定,比照先前金融協議的做法,預計60天內正式生效,時間點落在明年1月16日。
消息公佈後,在美國掛牌的MSCI台灣ETF漲幅6%,新加坡SGX摩台期電子盤也漲4%;期市專家表示,這次的強度可能沒有4月30日宣布開放QDII那波強(摩台期漲14%),但由於QDII投資台股的限額由3%增加到10%,預料QDII直通台股仍有多頭效應。
陳冲說,生效後,第一階段僅開放陸銀在台設分行和辦事處,不會開放參股;不過,這2個月,金管會將檢討修改《兩岸金融業務許可辦法》。至於未來開放的內容細節和尺度?他則預留伏筆表示,「需視ECFA早期收穫的進度」。
至於何時會有第一家陸銀登台,以及國銀在大陸辦事處升格為分行?陳冲也說,他沒有辦法預測。
兩岸簽署代表的單位和頭銜方面,陳冲說,我方的落款是「台灣方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代表陳冲」;對岸則分別是「大陸方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劉明康」、「大陸方面保險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吳定富」,以及「大陸方面證券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尚福林」。
他表示,MOU生效後,原先僅能投資國內公債、公司債的大陸地區合格境內機構投資人(QDII)就可遞件申請,投入台灣股市;據統計,以QDII約3,700億元規模,可投入10%計算,將為台股增添370億元的動能。
他表示,此次簽署的兩岸金融MOU和先前簽署的MOU大同小異,有資訊交換、資訊保密、金融檢查、持續聯繫等4個項目;而最主要不同之處,是新增危機處置的內容,未來一方金融機構在對方境內的分支機構發生經營困難時,雙方應協調共同解決所面臨的問題與障礙;金融檢查是否可派官方進行?他說,只要是以MOU簽署名義進行就可。
金管會過去簽署39份MOU,從未公佈內容,不過為讓外界了解,金管會也承諾,在行政院和立法院備查後,上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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