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雷盈】2009.04.25
避稅天堂其實應該「正名」避稅庇護所。金管會主委陳沖昨(24)日當起英文老師,說避稅天堂的原文是Tax haven(庇護所),而非Tax heaven(天堂),因此應該譯成避稅庇護所,而不是避稅天堂,大家都用錯了。
陳沖說,對於提供大戶逃稅、避稅的國家,大家向來稱為「避稅天堂」,事實上,原文是Tax haven而不是heaven,即使只有一字之差,少了一個「e」,意思卻大相逕庭。
陳沖說,haven是避難所,也就是大戶因為要繳的稅太多,只好逃避到某些地方尋求庇護,而不是過去那邊就是像到了天堂。
他笑說,現在如果跟別人說避稅庇護所,反而沒人聽得懂,但避稅天堂是個錯誤用法。
Tax haven是指採取低稅率或象徵稅率的地區,配合法律及行政措施讓有心者可規避其他國家的稅賦,但可能造成國際租稅競爭。
陳沖說,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資料,有一個叫澤西島(Jersey)的地方,全國只有8萬8,000人,卻開了3萬多間公司,平均2.3人就開一間公司,但這些公司都是外國人開的,目的便在於避稅,可見國際間的大戶避稅問題非常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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