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的那些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一)購進之貨物或勞務未依規定取得並保存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之憑證者。
(二)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但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及對政府捐獻者,不在此限。
(三)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
(四)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
(五)自用乘人小汽車。
(六)營業人專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兼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或因本法其他規定而有部分不得扣抵情形者,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與計算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七)統一發票扣抵聯經載明「違章補開」者,但該統一發票係因買受人檢舉而補開者不在此限。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九條)
公司購供員工使用之茶葉、衛生紙等可否扣抵?
營業人購買放置營業場所供全體員工使用之物品如茶葉、衛生紙等可以扣抵,但福利性質如球鞋等,則不可扣抵。(財政部75.10.3.台財稅第七五六七四五四號函)
營業人辦理員工伙食購買之主副食品其進項稅額可否扣抵?
營業人辦理員工伙食購買之主副食品均不可扣抵。(財政部75.10. 2.台財稅第七五二六三九六號函)
營業人租用辦公室所支付水、電費未載明營業人名稱可否扣抵?
如與出租人約定由承租人使用支付,營業人可依約定將此類含有進項稅額的收據扣抵銷項稅額。如與其他營業人共同分攤,可由持有收據者出具證明以憑認定。
但應檢具租賃契約影本備查。
購買員工制服、工作鞋所負擔進項稅額可否扣抵?
如係員工在工作場所穿著者,可依法扣抵,如係假借工作服之名,而非在工作場所穿著者,不能扣抵。(賦稅署75.4.10.台稅二發七五二三一六六號函)
水、電、瓦斯、電信公司等公用事業所開收據可否扣抵?
載有買受人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之水、電、瓦斯、電信等公用事業開立之收據扣抵聯可以扣抵。(修正營業稅法實施注意事項三(四)1)
員工出差取得運輸事業開立之火(汽)車、船舶、飛機等收據或票根可否扣抵?用何憑證?
可以扣抵,收據或票根之影本作為憑證。(修正營業稅法實施注意事項三(四)3)
餐飲業向顧客收取的服務費應否列入銷售額?
銷售額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價額外所收取的一切費用,服務費應列入銷售額課稅。
(賦稅署75.4.10.台稅二發七五二三一六六號函)
營業人舉行業務檢討會之餐費發票,是否可以扣抵呢?
營業人業務會報用餐應屬與業務有關,所索取的餐飲統一發票,其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並依其發生之事實作為認定之依據。(財政部賦稅署75.5.8.台稅二發第七五二三四四九號函)
補貼業務人員自備車輛公出油費之憑單,是否可以作為進項稅額扣抵?
營業人之員工使用自有車輛,如書面約定油料費由營業人負擔,並取具符合營業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之憑證者,其進項稅額准予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78.9.11.台財稅第七八○二七三三九九號函)
營業人給付員工之旅行費用,生日禮品、慰勞品、康樂活動等費用,而支付的進項稅額可否申報扣抵?
營業人支(給)付員工康樂活動費用、員工旅行費用、員工生日禮品、員工因公受傷之慰勞品、員工婚喪喜慶之禮品,均屬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財政部75.7.3.台財稅第七五五七四五八號函)
營業人取得二聯式收銀機統一發票如何申報扣抵?
得以載有營業稅額的收銀機統一發票收執聯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及加蓋營業人印章即可。但以收銀機發票列印有買受人統一編號者為限。
營業人委任會計師簽證,所支付之會計師事務所人員赴外埠查帳之住宿費用,可否扣抵?
營業人因委任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所支付之會計師事務所人員赴外埠查帳之住宿費用,核屬給付該會計師事務所之查帳酬金之一部分,其相關之進項稅額依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不得由營業人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財政部86.9.25.台財稅第八六一九一七○三七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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