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3日 星期四

基金清算標準 投信自定

2008/10/21 【經濟日報】
全球股市表現不佳,台股520來下跌逾五成,瀕臨2億元清算規模的基金比比皆是,為保障投資人權益,避險基金遭遇危機下清算,主管機關同意基金可不受2億元規模清算的限制,投信業者只要召開受益人大會,修改基金公開說明書,基金清算的標準將改以各家投信自行規定為準。
據了解,已有不少投信業者在研究是否儘快召開受益人大會,討論降低或是朝其他方式更改清算標準,尤其是旗下基金已經接近或瀕臨2億元的投信業者,可能加快腳步進行。
目前投信業者在基金公開說明書上規定,基金淨資產價值低於3億元,經理公司就要將淨資產價值及受益人數告知申購人,一旦基金淨資產價值最近30個營業日平均值低於2億元時,就必須終止契約,國內投信發行的基金幾乎都遵循這種規定,也讓基金面臨股價下跌時,就可能有清算危機。
9月來,全球股市持續重挫,基金規模大幅萎縮,投信投顧公會統計,目前瀕臨清算的基金至少有50檔,讓投信業者相當頭痛。為了不讓基金被迫清算,投信業者日前向主管機關提出解除基金規模低於2億元即要清算的規定,並獲主管機關同意。
據了解,主管機關回覆,基金公開說明書是投信業者與交易人擬定的契約,不須發行政函就可以解決,未來投信業者若要解除基金規模低於2億元即清算的規定,可以召開受益人大會,自行規範對基金清算的標準。
投信業者表示,國內基金類型相當多,有股票型基金、組合基金、債券型基金及海外基金等,投資的範圍及類型都不同,規模也差異很大,如果都統一用基金規模淨值跌破2億元以下即清算,似乎不太適當,若開放讓業者自行規範對基金清算的標準,將對基金未來發展及投資人的權益有很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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