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30
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菸害防制法」第4條與第35條修正草案,菸品健康福利捐將由現行每包10元調高為20元,修正草案中亦對吸菸空間有明確規定,該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完成修法後,將於明 (98)年1月11日正式實施。
行政院長劉兆玄在院會上指示衛生署積極向立法院朝野政黨及相關團體溝通說明,爭取共識早日完成立法,早日營造無菸環境,同時要求相關部會應建立完善配套措施,及早防範及妥善處理菸品走私、囤積及舊菸新價等問題。
行政院會今通過 擬明年1月11日實施
劉揆指出,為促進國人健康及提升生活環境品質,新規定將於明年1月11日實施,提高菸品健康福利捐,同時擴大全面禁菸場所,營造無菸環境。所增加的菸品健康福利捐,主要用於擴大補助偏遠地區、山地、離島、罕見疾病的醫療費用以及經濟困難者的保險費支應,照顧弱勢者就醫權益,並投入多元菸害防制與衛生保健工作。
醫療機構、政府機關、高中職以下學校 全面禁菸
明年1月11日新規定實施後,屆時高中職以下學校、醫療機構室內外全面禁菸,政府機關、3人以上共用之室內辦公室亦全面禁菸,另外,規定餐廳、旅館、商場等場所,除吸菸室外不得吸菸,在禁菸場所吸菸,最高可處以一萬元罰鍰,禁菸場所未設置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最高可處5萬元罰鍰。
減少吸菸相關疾病的醫療負擔
衛生署官員表示,相較韓國、香港、新加坡及澳洲等鄰近國家,我國菸價明顯偏低,鑑於菸害對國人健康造成嚴重威脅,吸菸相關疾病醫療支出增加全民健保財務負擔一年約450億元,同時考量世界銀行建議菸稅應占菸品零售價66.7%至80%,提高每包香菸的健康福利捐至20元。
衛生署呼籲所有事業單位做好準備,儘早撤除室內吸菸室並於職場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共同打造清新無菸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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