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0日 星期六

簽ECFA 早收清單以稅則為基礎對台灣有利

2010-02-06
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表示,兩岸簽定ECFA(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台灣方面將會爭取早收清單以稅則來計算。
熟悉經貿談判高層透露,因為以稅則項目為基礎,對台灣較為有利,台灣出口對岸產業較為集中,如果以貿易總額計算則較為不利。
高孔廉也提到,「對我們比較有利角度,我們希望按稅則來算,就對方有利角度,希望用貿易總額來算」,雙方有利角度不相同,可能會有不同看法。他表,台灣對大陸出口項目多、金額大,而且出口有過度集中於幾個項目。
熟悉經貿談判高層解釋,國際談判慣例中,兩方談判分別會以貿易總額或是各國稅則項目為基礎,以此交換,不然很容易變成漫天喊價。他指出,以稅則分類為例,俗稱的八位碼或十位碼就是關稅細目,譬如說衣服,關稅項目會針對毛料、苧麻、棉織等細項做分類。
至於貿易總額則是以百分比來估算,以兩岸進出口貿易總額來算,根據大陸商務部統計,2009年大陸與台灣貿易額為1062.3億美元,大陸對台灣出口205.1億美元,自台灣進口857.2億美元。
該名高層解釋,如果以去年1000億元的貿易總額,雙方假設各降10%的關稅來算,可能就是降稅總額100億元,再分別針對產業項目挑選。
熟悉兩岸經貿高層指出,因為台灣向對岸出口商品多數集中在電子、機械等產品,如果以貿易總額來計算,很容易就因為量大而受惠項目減少。
由於兩岸談ECFA,台灣相當清楚要爭取紡織、石化、機械、汽車、面板等5大類,目前台灣關稅分類以八位碼來算大約8000多項,十位碼大概有1萬項左右,如果以經濟部規畫大約會爭取500項左右列為早收清單。(記者:劉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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