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0日 星期二

課富人稅 財部擬修法 都市自用住宅土地逾60坪 加稅

2009-02-04 工商時報
賦改會11日召開諮詢委員會,財政部將提案建議修改土地稅法,將都市的自用住宅面積門檻,由現行規定的3公畝(91坪),調降為2公畝(60.66坪)。若修法通過,將衝擊有錢人的大別墅及大型透天厝的地價稅,由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千分之2,跳升為一般稅率的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之間,稅負「巨漲」5倍至27倍。
現行土地稅法規定,都市土地所有權人持有的土地面積低於3公畝,就能適用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千分之2,財稅學者認為定義過於寬鬆,多年以來,雖建議限縮,但修法的阻力太大,一直不能完成。
這次能不能完成修法,財政部和賦改會的態度很重要。賦改會於去年時在沒有配套措施下調降遺贈稅,被外界批評偏愛富人,令許多財稅學者憤而退出。如今,財政部的這項提案,頗有向富人開刀,以示公平之意。
財政部長李述德曾對外表示,「外界不能批評財政部只會降富人稅,因為財政部也在積極檢討土地稅和房屋稅的減免稅。」
財政部原本規劃把3公畝降為1.5公畝(45.5坪),但為了減少反對勢力,經幾討論後,初步以2公畝為門檻。
再參考財政部的統計,都市住宅有高達97%多以上的土地持分低於2公畝(約60.66坪),因此建議賦改會,都市自用住宅用地面積限縮在2公畝以下,打擊面縮小至2%多的有錢人,改革幅度已經變小。
至於非都市的自用住宅面積的門檻,將維持現行規定的7公畝不變,以免衝擊農村透天厝的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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