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30 工商時報
彭博社週四報導,歐洲國會擬修法對對沖基金加強管束,有鑑於此,原本以倫敦及其他歐洲城市為據點的對沖基金業者打算另謀發展,正考慮轉往香港、新加坡或瑞士落腳設辦公室。
駐倫敦的另類投資管理協會(AIMA)成員佛塞特(Christopher Fawcett)指出,對沖基金業者擬將部分業務轉往其他城市,但不會關閉在歐洲的辦公室。
歐洲最大對沖基金公司Brevan Howard資產管理公司曾表示,有意將員工從倫敦遷往瑞士。倫敦對沖基金公司Algebris Investments則計畫在新加坡開設據點。倫敦另一家對沖基金業者Prana Capital投資長卡斯特(Peregrine Cust)在給投資人的短訊中透露,總部將從倫敦移往新加坡。
歐洲第3大對沖基金公司BlueCrest資本管理公司財務長杜德(Andrew Dodd)今年1月接受彭博社訪問時也曾透露,旗下有50名之多員工將移往瑞士。
佛塞特於新加坡受訪指出,「業者都不願因為區區的修法草案而有此巨大變動,但既然他們已有所行動,代表他們做好準備因應任何對他們不利的嚴苛法令。」
據1年前起草的另類投資基金管理條例,歐洲有意限縮對沖基金業者的貸款額度,規定基金管理規模在1億歐元(1.34億美元)以上的業者須登記註冊,並對這類金融機構薪酬設限。幾經延宕,歐洲議會預定在今年稍後就此新法草案展開表決。
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業者被批為這場二戰以來最嚴重金融危機的幫凶,因此成了世界各國國會的眼中釘,紛紛拿放大鏡檢視,20國集團(G20)1年前一致同意對這類基金嚴加監管。
佛塞特表示,香港和新加坡的稅率「具吸引力」,而且又不會對對沖基金業者施以緊箍咒過份管束。「從業者的投資策略角度來看,香港與新加坡極具發展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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