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

全球監管機構希望聯合行動限制賣空

2009年 03月 24日
全球監管機構要求對賣空行為實施更高的披露要求和更嚴格的標準。去年的股市動蕩導致賣空在世界範圍內遭遇嚴格審查﹐並在一些國家被暫時禁止。
位於馬德里的國際證監會組織(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的一個特別小組週一提出了上述建議﹐這標誌著全球各國首次採取一致行動﹐對賣空進行更為嚴密的監管。一些人認為賣空活動是加劇去年9月股市滑坡的罪魁禍首。
特別小組主席韋奕禮(Martin Wheatley)說﹐監管機構普遍認為賣空是市場的一個有益的組成部分﹐但一致同意更為及時的申報和更嚴格的準則會讓賣空活動更為公平有序。
雖然並未拿出具體的申報規則﹐但韋奕禮稱這一不具備約束性的提議是“向著在全球範圍內實行統一賣空制度而邁出的第一步”。
去年9月﹐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和其他一些國家的監管機構下令禁止賣空金融類股﹐以穩定股市。
美國在去年10月取消了賣空禁令。英國於今年1月撤銷禁令﹐但希望要求投資者披露在所有股票上的空頭倉位。澳大利亞則稱賣空是“掠奪行為”﹐並於本月第三次延長賣空禁令期限。
賣空者通常為對沖基金和銀行交易員﹐他們通過借入股票並賣出﹐以期在晚些時候以更低價格買入﹐從而在股票價格下跌時獲利。
身為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簡稱﹕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的韋奕禮說﹐這個特別小組的目標之一是澄清對賣空行為的誤解。他說﹐賣空對於風險管理活動很重要﹐有助於提高市場流動性和定價效率。香港去年並未出台賣空禁令。
國際證監會組織在去年11月建立了這個特別小組﹐旨在解決對賣空行為的擔憂。該組織成員監管著全球90%以上的證券市場。
該組織的提議避開了圍繞賣空的兩個問題﹕其一為“裸賣空”﹐即投資者在沒有事先借入股票的情況下直接賣出股票﹔其二為“加價規則”﹐即交易員只有在某股股價上升的情況下才可做空。香港監管機構官員稱﹐由於實施了加價規則﹐他們確信沒有必要完全禁止賣空。
Jonathan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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