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華盛頓的民主、共和兩黨在某個問題上達成一致了﹕大家一致認為﹐他們對美國國際集團(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很惱火。
不過﹐除這一點之外﹐對AIG獎金事件的不滿已經演變成典型的政治攻擊﹐有關各方相互指責﹐稱對方應該為避免這樁醜聞而做這個、做那個。事件起因是AIG在一個幾乎導致美國經濟一蹶不振的業務部門發放了1.65億美元獎金。雖然這種對罵是一項不錯的室內運動項目﹐但它很容易讓人們忽略這場混亂給美國帶來的兩大教訓﹕
首先﹐美國政府基本上沒有擁有或經營企業的職責要求﹐而它又是AIG的多數股股東。而公共和私有領域的文化畢竟非常不同。
其次﹐有必要針對類似這樣的局面建立一套機制﹐這種情況下政府需要介入金融領域並確定應優先救助誰﹐有這樣的機制可以明確由誰來負責處理問題、將採取怎樣的程序處理。現在的情況是﹐各方都在制定他們認為正確的規則。等到眾議院通過法案的時候﹐可以非常明顯地看到﹐事情已經失控。週四眾議院已通過法案﹐意在對AIG金融服務部門拿到大筆獎金的73個人徵收特別稅款。
財政部長蓋特納(Timothy Geithner)在週二晚間發給國會的一封信中提到了建立一個新機制的必要。蓋特納這次因為未能預見並阻止這次獎金事件的發生而飽嘗苦果。他在信中對兩黨領導人表示﹐這種情況充分顯示了建立一個延伸的“問題解決機構”的必要性﹐這可作為金融監管改革的一個重要部分。這個機構可以讓政府更好地處理類似眼下的這種情形。
他的言下之意是﹐我們需要一個機構和一些規則來處理奄奄一息的大型金融企業的事務。
當然﹐最理想的解決辦法是能徹底避免這種事情的發生。政府並不具備經營企業的職能﹐企業也沒有思想準備要在複雜而敏感的政治環境下經營。管理政府的最佳手段是採納大多數人的意見﹐而經營企業的最佳手段是高層的果斷決策。這兩個領域的激勵機制不同﹐獎懲觀念也不同﹐從AIG事件可以看出這一點。
實際上﹐奧巴馬當選總統以來說過的一些最有見地的話是在其就任前的過渡期講的﹐當時﹐政府是否應接管通用汽車(General Motors)和克萊斯勒(Chrysler)的問題還懸而未決。去年12 月﹐奧巴馬在全國廣播公司(NBC)電視節目“會見媒體”(Meet the Press)上說﹐我們不希望讓政府去經營企業。總體來看﹐政府在這方面一向做的並不好。
這種想法可以解釋﹐為什麼政府一直儘量避免對任何銀行實行國有化﹐或是直接接管汽車生產商﹐雖然這樣的傳言很盛行。國有化將扭曲市場﹐導致不公平的優勢﹐並使企業決策受到政治考慮的影響﹐或被懷疑受到這種影響。
事實上﹐在政府注資或持有企業少數股份與將企業國有化或成為其多數股股東之間有著巨大差異﹐前者存在著收回納稅人資金的預期﹐而在誰將繼續經營企業方面又不會造成困惑。
這是政府儘量避免逾越的一條線。AIG是個例外。由於AIG的危急處境﹐政府投入了大量救助資金﹐如今在該公司的持股差不多有80%之高。納稅人成了多數股股東。
這讓AIG首席執行長利迪(Edward Liddy)處於一種非常棘手的境地。他是政府在災難發生後聘來管理該公司的﹐但他實際上並非政府雇員。他要監督一家私人機構的薪酬結構(而這又不是他設計的)﹐並要向政界表明這種結構是合理的。每天上班的時候﹐在他心目中誰的利益最重要﹐是政府﹖員工﹖還是剩餘的私人股東﹖或是納稅人﹖
他何時可以自己做決定﹖何時需要跟財政部和美聯儲協商﹖他何時需要他們的准許才能行動﹖
總而言之﹐對這樣一個處於如此境遇的公司﹐沒有一套機制來管理它。這個問題今後還會繼續存在。
因為﹐雖然政府努力置身於公司經營事務之外﹐但事實表明有時這還是難以避免。實際上﹐在大部分領域﹐已有現成的經過實踐檢驗的處理這種情況的機制。如果一家銀行倒閉﹐聯邦存款擔保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擁有介入並對其進行處理的法定權力、專業能力和經驗。如果一家普通企業倒閉﹐它可以申請破產﹐擁有類似權力和專業能力的法庭可以處理相關問題。
但AIG──還有花旗集團(Citigroup)、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和其他機構──代表了一類新企業。它們既非傳統企業也非傳統銀行﹐但它們的金融產品與世界金融體系交織在一起﹐不能簡單地讓它們倒閉。
從去年3月貝爾斯登(Bear Stearns)倒閉開始﹐美國前財長鮑爾森(Henry Paulson)就不停地告訴我們所有人﹐聯邦政府需要一個機構和清晰的規則﹐來處理陷入倒閉困境的大型金融機構。現在﹐他的繼任者蓋特納也在對我們說著同樣的話──有關AIG獎金案的所有那些新聞也是如此。
Gerald F. Seib
編者按﹕本文作者Gerald F. Seib是《華爾街日報》助理總編兼華盛頓分社執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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