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3日 星期一

安泰調查員 裝癱詐保千萬

安泰人壽原保險調查員陳志銘,五年多前在自家公司投保後,車禍頸椎受傷,他主張四肢癱瘓索賠保險金一千四百五十萬元,因有醫師懷疑他裝病,公司拒賠,陳男五年來坐輪椅出庭纏訟,先前一審勝訴,不料公司主管扮「狗仔」拍到他走路的「奇蹟」,二審改判他敗訴。
知法犯法
陳志銘昨在電話中揚言上訴,但拒絕出面受訪,他強調:「人一生病一定會想辦法恢復健康,我不可能為了領保險金而放任自己終身殘廢吧?」並聲稱公司舉證的走路照片中的人不是他。
但拍照的主管董文欽向法官說:「我們同事那麼久,他燒成灰我都認得!」公司方面昨天回應案件仍訴訟中,不便多談。
監視器錄帶洩身分
陳志銘於二○○三年九月投保任職的安泰人壽員工自費加保團險,同年十二月他遭人駕車撞上,第五頸椎後棘突骨折併頸椎受傷、左胸挫傷,先後到小港、阮綜合、聯合、高醫及長庚等醫院治療,他主張仍呈四肢麻痺,且有勞保殘廢診斷書,也領殘障手冊,訴訟要求安泰依約理賠一千四百五十萬元。
安泰人壽訴訟強調,陳志銘拒絕公司探視,經向高雄長庚查詢就醫紀錄,發現有醫師記載陳男「擬似偽裝症,擬似頸椎損傷」,於是派出公司調查科副理董文欽扮「狗仔」,於二○○六年底,拍到陳男從住處外出走路的「奇蹟」,雖然照片中的男子有戴帽及墨鏡,但董文欽向法官強調彼此是老同事,絕不會認錯人;陳男則堅稱癱瘓。
一審採信榮總鑑定,認為陳志銘四肢麻痺,判他勝訴。
但二審再次將他送往榮總鑑定,結果竟變成輕度頸椎神經病變,在扶持下可站立等情形;法官又調閱陳男居住大樓的電梯監視錄影帶,發現被拍到的戴帽男,確實搭電梯出入陳男居住樓層,且當庭拍攝同角度照片,陳男側面與戴帽男輪廓完全相同。
住院隔天就能下床
安泰人壽另舉證陳男車禍隔天到阮綜合醫院就診,醫護目擊他下床活動,聯合醫院也有醫護曾陪陳男步行進病房。二審因此認定陳男未如所言重殘,改判他敗訴,但全案仍可上訴。因事涉詐欺罪嫌,高雄地檢署昨表示若有明確事證將分案究責。
在車禍中撞傷陳男的車主昨拒訪,無從得知當時和解金額及內容。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