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4日 星期五

承認用不當手法銷售 星展銀行將花4.14億港元回購雷曼債

2008-10-24 工商時報
香港雷曼迷你債事件出現新進展,新加坡星展銀行率先同意賠償星、港購買雷曼相關商品的客戶,成為首家承認銷售手法不當的銀行;估計賠償涉及款項最多達4.14億港元。
根據港府完成初步估值,在系列5、6、7及9估值低於本金的8%,為回購價格最低的一批,迷你債15到18系列估值低於50%,而其他迷你債抵押品價值較高,預計回購後客戶可拿回6到7成,而抵押品拍賣後若高於回購價將平均退回給客戶。
在香港政府要求銀行採取行動回購投資人購買的雷曼兄弟迷你債券之後,香港「星島日報」昨天報導,星展銀行率先發布聲明,銀行確實發現有不符合星展銀行標準銷售程式的案例,即日起開始對這些客戶提供賠償。
星展集團控股執行總裁施瑞德昨表示︰「如某些個案不符合銀行的嚴格標準,星展將毫不猶豫地作現金賠償」,但不會對某一類客戶提供齊一的解決方案。聲明表示,星港地區共有4700名客戶購買相關產品,涉及的投資額高達18.6億港元,而銀行在評估客人情況後,估計要為客人作出介乎3.62億港元至4.14億港元的賠償。
該行同時表示,會在下周公佈有關回購的價格,在最壞情況下,投資者可能無法取回全部本金。施瑞德表示,客戶可得到賠償額度,端視個案性質而定。
而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透露,購買了雷曼產品的銀行客戶,將分門別類來決定補償安排,考慮因素包括年齡和社會背景、投資成熟程度等等,由銀行按照不同的類別來提出不同的解決方案。
不過,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也表示有望12月開始回購債券,但他也抱怨說:「銀行界亦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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