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臺北報導】2009.05.18
寶成集團退出兆豐金董事會之後,兆豐金將來若要入股或併購大陸華一銀行將不再屬於關係人交易,包括入股或併購價格等重要議案在董事會、股東會就不會有利益迴避問題。
兩岸金融市場即將開放,大陸台資銀行華一銀行成為台灣地區金融機構競相爭奪的標的,外傳兆豐金有意參股華一銀行,但因華一銀行的大股東與兆豐金的主要股東屬於關係人,讓這件入股案引起立委關注。
兆豐金雖尚未向財部提報有意入股華一銀,但據瞭解,兆豐金經營階層對於入股華一銀行案的確有很大的興趣,一旦法令許可,就有可能行動。
財金官員昨(17)日表示,由於寶成集團目前在兆豐金有一席董事席次,寶成集團大股東個人在大陸又投資華一銀行,一旦兆豐金要入股或併購華一銀行,可能被視為利害關係人交易,依相關法令規定,在董事會、股東會討論相關議案時會有利益迴避問題,例如寶成的法人董事代表在董事會可能無法參與表決。
但兆豐金董監事改選後,寶成集團如果退出兆豐金董事會,不再擁有任何董監席次,未來兆豐金入股華一銀行案就沒有利益迴避等問題,入股或併購案進行的程式上也會相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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