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7月17日蘋果日報
金管會昨公告,在對金鼎證券進行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自營部操作過度集中張平沼家族的關係企業等4項缺失,依相關規定,對金鼎證券予以警告處分外,並且命令金鼎證券停止董事長張元銘職務1年處分。金管會強調,這項懲處不涉及金鼎證與開發金的股權之爭。
投資集中張家企業
金管會最近一次對金鼎證進行業務檢查,發現金鼎證自營部門投資的股票過分集中耀華、富喬及愛地雅3家上市櫃公司,這3家企業為董事長張家的關係企業,投資比例46.7%,並且這些股票損失佔未實現損失達60%以上。
另外,子公司金鼎投信處理結構債附條件交易,將所賺的錢還退還給處分相關人員,不利母公司將債權收回;香港子公司未依照內部控制作業,將資金貸給他人,該子公司也已經倒閉;以及手續費折讓表單未依規定保存等缺失。金管會依照證交法對金鼎證予以警告處分,要求趕快彌補缺失之外,並要求張元銘停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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