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

陸國企來台 鎖定公股企業

2009-05-18 工商時報
中國商務部昨(17)日公佈相關辦法,為陸企赴台投資啟動第一步。根據權威消息人士指出,大陸首波來台投資企業,將鎖定購買台灣「能保值的公股」;據悉大陸方面確定規劃在6月底,由中國商務部及國資委官員共同率領大型國有企業團來台展開投資洽談,相關部門將在6月15日至22日,在北京召開赴台投資重要會議。
「海峽論壇」昨日舉行大會,國台辦主任王毅正式發布國台辦與商務部的「關於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明確規範陸企赴台投資的辦理程式。
根據王毅說法,大陸有關部門將依計劃發動電子、通訊、公共建設、商貿流通、生物醫藥、海洋運輸、紡織、機械、汽車製造等企業赴台考察。
相關人士透露,這項重要會議,是中央級相關部委共同商討來台投資公股等相關事宜,以及具體投資金額,以方便來台考察時,能夠完整向台灣方面提出需求及進行意見討論。
目前可確定的是,首波來台企業,將是直屬大陸國資委旗下138家央級國有企業,這些重量級的國企,投資標的直指台灣公股經營的事業。據瞭解,包括中國鐵通、華藥集團、中國遠洋運輸集團、一汽集團、東風集團、百聯集團、上海紡織控股集團、西安電力機械製造公司等企業,都列為首波來台可能名單。
根據國台辦與商務部昨日新公佈的具體通知明定,商務部將按照今年「境外投資管理辦法」,負責赴台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的核准工作。地方企業由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提出申請,中央企業逕向商務部提出申請。省級商務主管或中央企業向商務部提出核准申請時,商務部在徵求國台辦意見後,進行核准。
陸企赴台企業獲得核准後,須取得商務部頒發之「企業境外投資證書」或「企業境外投資機構證書」,才可辦理赴台審批手續及外匯相關手續。在台灣投資設立的企業或非企業在台註冊後,陸企須在15個工作天內,將有關註冊文件報商務部及國台辦備案,若違反規定,商務部將會同國台辦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根據經濟部目前規劃,在製造業方面,第一波優先開放項目,包括紡織業、橡膠製品製造業、塑膠製品製造業及中草藥、汽車及其零件等65項,與大陸所公佈的項目不謀而合。在服務業方面,依據我國WTO服務業承諾表檢討開放,有助於商業活動及行銷通路服務業,批發與零售業及配合兩岸簽署協議,觀光旅遊、海空運等服務業約23項優先開放。
經濟部長尹啟銘上週也表示,陸資來台許可辦法、產業別開放項目以及相關配套措施,可望在本月底前完成公告,目標在6月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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