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日 星期一

大陸釋8利多 明確回應ECFA

【聯合報╱特派記者藍孝威/廈門報導】2009.05.18
中共國台辦主任王毅昨天在福建海峽論壇大會上提出最新八項惠台措施。其中一項是大陸願意與台灣商談簽署「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框架協議」,明確回應馬英九總統所倡議的ECFA。
王毅表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賈慶林去年底曾宣佈,如果世界經濟形勢持續惡化,台灣方面提出緩解經濟困難的要求,大陸方面願意盡最大努力提供協助;不久前,總理溫家寶也就此提出五項重要舉措。大陸各主管部門據此落實這八項方案。
一、推動大陸企業赴台投資。中共商務部、國台辦正式發布「關於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大陸企業赴台灣投資程式。相關主管部門近期將率領電子、通訊、生物醫藥、海洋運輸、公共建設、商貿流通、紡織、機械、汽車製造業等企業赴台考察。
二、擴大對台產品採購。大陸採購團今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將兩次赴台採購水果、蔬菜、水產品及農產加工品;企業採購團於今年五月、六月、七月三次赴台,洽商採購台灣工業消費品、日常生活用品、食品加工產品和特色工藝商品。此外將協助台灣在大陸舉辦促銷活動。
三、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台資企業拓展大市場,並參與大陸擴大內需的基礎設施和重大工程建設。
四、增加大陸居民赴台旅遊。今年內爭取超過六十萬人次赴台灣旅遊。
五、推動協商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大陸願以積極和開放態度,與台灣商談簽署符合兩岸經濟發展需要,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大陸將加快研究與準備,並以適當方式與台灣方面就此進行接觸交流,增進相互瞭解,爭取儘早展開正式商談。
六、進一步開放台灣居民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新增統計、審計、價格鑑證師、社會工作者、國際商務、土地登記代理人、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企業法律顧問、註冊安全工程師、勘察設計領域的註冊結構工程師和註冊土木工程師等十類共十一個項目。
七、加強兩岸農業合作平臺建設。新增設立福建莆田仙遊、福建三明清流、安徽巢湖和縣、江蘇淮安淮陰四個台灣農民創業園,加上原來的十一個,總計有十五個。
八、准許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涉台民事法律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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