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9年我國建立外匯市場以來,境內美元資金調撥均需透過境外清算的狀況,今年將出現重大變化,銀行公會昨日公告,將遴選「我國境內美元清算銀行」,獲選者將可獲得五年的專營期,據了解,已有七、八家銀行積極爭取該項業務。
銀行公會指出,之所以規劃建立境內美元清算機制,主要在於希望縮短境內美元資金交付流程,降低款項收付風險及成本,經過去年金管會、央行的研商後,認為應遴選指定較具外匯經驗與實力的銀行擔任清算銀行,並由銀行公會與票券公會共同遴選。
不過,並不是所有有意願的銀行,都具備參與遴選的資格,根據公告的遴選資格,該銀行除了必須是中央銀行核准的外匯指定銀行,還需至少具備中華信評給予長期信評等級在twA(含)以上,或Moody’s為A3(含)或S&P為A-(含)或Fitch為A-(含)以上等級的金融機構。
此外,該金融機構在最近三年,均未遭金管會或央行裁定「有礙業務健全經營或未能符合金融政策要求」;銀行公會表示,由於該部分需經過主管機關認定,因此,未來在收到銀行的報名資料後,還需要由金管會、央行確認最後的入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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