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5日 星期五

億元保單 要開放了

【經濟日報】2008.08.13
金管會近期重新檢討保險數高保額上限規定,擬全面取消壽險、醫療險、傷害險、年金險等各險種的投保限額,開放壽險公司自行決定,未來市場可能出現保額逾1億元的「億元保單」,高財富者投保將有更多選擇,也有利保險業者與銀行和證券業競爭財管理業務。
相關官員指出,開放鉅額保單的另一意義,是可避免國人資金流向境外地下保單,把錢留在國內有效運用。
目前主管機關對於各險種都有最高保額上限,國人購買各類壽險商品,不是愛買多少就買多少。以壽險來說,主管機關便要求每張保單的投保上限不能超過6,000萬元。
主管機關過去對各類險種定下最高保額限制,主要是不希望保險公司承擔過大的風險,也防止民眾透過購買鉅額保單避稅。
但最低稅負制實施後,3,000萬元以上的保險給付必須要課稅,加上保險公司核保能力成熟,金管會近期因而評估修改「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取消各險種的限額,等行政程序走完,就可正式發布實施,未來各壽險公司可自行決定保額上限。
根據現行「人身保險商品應注意事項」,「年滿14歲最高給付金額(含增額後)不得高於6,000萬元」,即壽險保單最高投保金額僅6,000萬元。
業者指出,這項規定讓許多有錢人到國外購買境外保單,或者分散到各公司購買保單,每張保單6,000萬元。
依據金管會調查,台灣壽險保單保額超過3,000萬元者僅一、二十張,顯示有錢人是透過其他方法購買保單,來迴避最高保額上限。
醫療險的部分,目前規定日額型醫療險每日理賠上限不能超過5,000元,主要是為了避免有心人「假住院、真賺錢」。即使如此,業者說,有心人若同時向多家購買醫療險,還是可以迴避5,000 元上限的規定。
年金險的部分,目前規定年金給付期間,每年給付金額不能超過120萬元,也是為了避免保險公司的道德風險。而傷害險的部分,身故與全殘保額同樣不能超過6,000萬元;傷害醫療險的保額每日不能超過5,000元。
官員表示,過去這些規定有其背景,但保險市場發展日趨成熟,未來將不再限制保額最高上限,由各公司依照風險承擔能力自行控管,這也代表我國保險市場更成熟和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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