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5日 星期五

最低稅負獵漏 一人補稅1,400萬

【經濟日報】2008.08.13
一位住在台北市大安區的科技公司大股東,去年申報最低稅負時,因為漏報超過7,000萬元的證券交易所得,遭國稅局查獲,一口氣補了約1,400萬元的稅。官員說,這應該是最低稅負去年首度申報以來,補稅金額最高的案件。
為了讓有錢人多少繳一點稅,財政部從95年度起開徵最低稅負,96年5月第一次申報,把部分保險給付、有價證券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和員工分紅配股時價超過面額的差額這四類所得納入最低稅負,稅率20%。
國稅局官員說,先前查核最低稅負申報情況時,發現一名住在北市大安區的未上市科技公司大股東,申報證券交易所得時,交易股數達25萬股,每股成交價約300元,交易金額高達7,500萬元,但這位科技人鑽稅法漏洞,佯稱無法取得股票原始成本,只根據稅法規定的成交價格兩成計算證券交易所得。
官員表示,這名納稅人去年報稅時,針對這筆證券交易所得,只繳了300萬元的最低稅負(75,000,000X20%X20%),但國稅局深入追查,調出證交稅繳款書等資料,查到這名納稅人分到的25萬股都是公司辦理現金增資取得的,也就是說,他的取得成本每股只有面額10元,以每股交易價格300元來算,每股漏報290元所得。
由於這名科技人交易股數多達25萬股,國稅局重新核算補繳稅款,高達1,400萬元(290X250,000X20%)。官員也說,大安區有三、四件漏報證券交易所得的案件,但以補稅金額來算,這件案子應該是全國補稅金額最高的。
但財稅官員說,這名納稅人是去年漏報,去年因為首度開徵,所以漏報只補稅、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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