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4日 星期四

豪宅稅 擬全台開徵

【經濟日報】2009.12.15
「豪宅稅」將擴及全台,財政部發函各縣市稅捐機關,要求比照臺北市研擬對轄區內豪宅加重課稅方案。北市豪宅稅預計最快民國100年實施,財政部希望各縣市同步開跑。
臺北市將在明年舉行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為課徵「豪宅稅」定調。根據臺北市稅捐處日前的會議初步決議,豪宅是以市價逾1億元以上者為準,未來將調整其建材等房屋構造標準單價,達到加重課稅目的。據指出,加重倍數不超過現行的三倍,估計可增加10億元稅收。北市豪宅稅最快100年實施,101年起適用。
財政部指出,臺北市的房價居全台之冠,但「豪宅」現象並非只有臺北市才有,「豪宅稅」不應只有臺北市實施。包括臺北縣與台中七期重劃區,都有不少豪宅如雨後春筍林立。財政部因此將發函給各縣市稅捐機關,要求重新檢討各區段房屋的評定現值合理性,交由縣市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參考,訂定合理的課稅標準。
在豪宅稅的課稅標準上,以臺北市為例,是以房屋現值為課稅標準,房屋現值乃依路段率、地段率及房屋標準單價等級如建材等計算。昨天的會議決定,北市研擬中的豪宅稅不應有地域性,各縣市都需針對轄區內房屋(或豪宅)檢討其地段率、建材使用等級,檢討房屋現值是否偏低。
財政部昨(14)日召集各稅捐機關就明年「稽徵效能提升方案」進行會商。財政部指定的五項提升稅捐機關稽徵效能方案中,除加重對豪宅課稅外,還包括對列舉扣除額申報金額偏高者查稅、以及依據近三年綜所稅申報資料,與財產變動系統,追查財產異常增減者有無逃漏遺產、贈與稅現象。
五項稅捐機關提升稽徵效能方案中,「豪宅稅」、「列舉扣除案件查核」與「追查財產異常增減」,對象偏向高所得者居多,意味明年稅捐機關的查稅對象會以高收入家庭,或金字塔族群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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