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2008.11.05
問:什麼是備忘錄?
答: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MOU)是陳述雙方或多方協議的文件。國際合作正式簽約之前,通常先簽備忘錄(MOU)、意向書或保密協定。MOU不算正式合約,除非特別規範,否則不具法律效力。
我國與非邦交國簽署文件時,大都使用MOU;與邦交國則簽署協定(Agreement)。重要的是,兩岸如簽訂金融監理MOU,不會有矮化問題。
問:備忘錄有不同型態嗎?
答:備忘錄沒有特定的型態或模式,一般是載明合作事項的範圍、限制或例外情形等。
備忘錄記載的範圍也顯示雙方合作緊密程度,例如資訊交換備忘錄,僅限於雙方資訊交流或訊息通報,互惠程度較低;如涉及技術合作或協助調查,雙方有密集的互動與合作,這類備忘錄即具備實質效果。
問:兩岸一定要簽金融監理備忘錄嗎?
答:簽署兩岸金融監理MOU後,兩岸將建立雙方都能接受的金融往來的運作與交流機制。
大陸法令規定,外資銀行、證券業若要在大陸設立分行、子行,外資的母國必須與大陸官方或其授權的機構先簽訂MOU。未簽訂MOU,金融機構互設將是免談。
問:兩岸簽訂金融合作備忘錄後,對台灣金融業有什麼意義?
答:兩岸MOU簽訂後,台灣已登陸的產壽險、證券與銀行業可以在大陸拓展實質業務,例如設立分行 (子行)做生意,直接認購大陸銀行的股權等。
另一方面,大陸金融業也有機會來台設立分行(或子行),甚至併購我方的銀行、證券、保險或金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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