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開發商1.8萬億的暴利哪里來?

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特約撰稿人 沈曉傑 2010-02-23
2009年在房價暴漲的支撐下,商品住宅銷售額猛增了八成。對中國的開發商來說,實在是值得“大書特書”和“可圈可點”的一年:來自中國國家統計局統計報告表明,2009年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93713萬平方米,比上年增長42.1%。其中,商品住宅銷售面積增長43.9%;當年的商品房銷售額也比上年增長75.5%,高達43995億元。
儘管到了年末,中國國務院常務會出臺了新的“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調控政策措施,但決策層對2009年房地產市場總的評價看起來也“很正面”:高層不僅肯定了房地產救市政策所取得的“積極成效”,而且還認為當年的中國房市“對於提振信心、活躍市場、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促進住房消費和投資,實現保增長、擴內需、惠民生的目標,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在2009年房地產市場“欣欣向榮”的背後,作為決策層似乎忽略了它對社會政治層面所產生重大影響:以高房價和房地產暴利為特徵的2009年中國房市,究竟給中國城市社會的各階層的財富分配帶來了什麼樣的後果;這樣的“逆向二次分配”,在極化貧富不均和兩極分化同時,給社會的穩定和諧又帶來了多大的負面效應;它所引發出的尖銳的社會矛盾,又該如何解決。
國際上通常用房價收入比來分析國民的買房負擔。根據各國的慣例,房價收入比在3—6之間為合理的房價水準。而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資料加權計算,2009年中國城鎮居民的房價收入比為9.7.,這比國際上公認的房價最難承受地區(房價收入比為7)要高出近40%。實際上,如果走進中國大中城市的現實之中,一套市區90平方米商品住房的平均房價,已達到房價收入比的15—20以上,超過25以上的大城市也絕不是少數。另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有關資料計算,2009年中國城鎮銷售的商品住宅的平均價格為每平方米4571元。如果扣除所包含的經濟適用房的因素(2007年全國商品住宅的平均價格比經濟適用房價格高出一倍以上),2009年中國城鎮商品住宅的平均價格每平方米至少超過5000元。
這裏就引出一個關鍵而核心的問題:中國城鎮居民為高房價及超高的房價收入比所多付的支出,究竟落到的誰的腰包。
開發商總是竭盡所能大造輿論,宣稱高房價是由高地價和高稅費所導致。確實,任何人都不能否認,中國的政府部門、尤其是各地的地方政府,從土地出讓金和房地產稅費中不當過度獲利。但這是不是就意味著高房價的大頭,都是由政府拿去的呢?讓我們還是用事實來說話。
眾所周知,商品房的成本主要由土地出讓金(商品房中的地價)、造房的建安費和各種配套費、稅費和經營管理費用所組成。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土地出讓金和建安費。由於中國商品房的開發週期較長,開發商故意囤地捂盤現象比較普遍,所以,從開發商競拍拿地,到完成開發和銷售兩個週期,加起來至少3年以上。我們就以3年時間計算,2009年全國商品房所用土地,平均拿地時間應為2006年。而根據中國國土部“中國城市地價動態監測系統”提供的權威資訊,2006年“全國主要城市”用在“居住用途”上的“地價平均值”為每平方米1681元。由於我們比較的房價是全國城鎮所有的商品住房,不僅範圍要比“主要城市”大得多,而且土地出讓金的均價也要比“主要城市”低不少。保守估計,全國城鎮商品住房的平均土地出讓金價格比“主要城市”的居住地價低三分之一。再以1.8的容積率計算(目前大多數城市容積率已超過2,不少大城市已超2.5),分攤到每平方米住房中的“樓面地價”,就只有 623元。全國城鎮造房的建安費,我們高估為每平方米1000元(以比同期中國農村建房成本高一倍計算 )。其他的配套費、稅費和經營管理費,全國城鎮的平均費用我們推算為600元。綜上所述,2009年全國城鎮商品住房的平均成本,每平方米僅僅只有2223元(大中城市成本要比這高,但房價水準更高,利潤率更大)。
國際上房地產業的利潤率一般在5%上下,中國工業品製造行業的平均利潤率也在這個範圍。據此推論,中國的商品住房的利潤率也應在5%左右(注:這點在去年全國兩會上,也由中國最大的開發商之一,恒大地產才許家印所強調)。如果按照這樣的利潤水準,中國城鎮正常的商品住房平均房價應為2334元。除此以外的房地產利潤,都屬暴利。由此計算,2009年中國城鎮商品住房的每平方米暴利平均就高達2666元(已扣除經濟適用房因素)。它表明,在中國城鎮的商品住房的房價中,一半以上(超過53%)是開發商的的暴利,暴利率高達正常房價水準的114.2%。這就是說,在市民買房的所有支出中,有一半以上是為開發商的暴利“打工”。
那麼,中國的開發商在2009年一年,究竟獲取了多少利潤呢?根據國家統計局今年初公佈的“2009年全國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報告計算,2009年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商品住宅銷售額36769億元,比去年增長了80%;銷售的商品住房面積為8.0438億平方米。由此可以得出:2009年中國的房地產商,僅在對城鎮居民銷售的商品住房上,一年賺取的利潤就高達18887.6326億(全年的36769億元銷售額 — 全年開發商商品住房成本17881.3674億元)。其中,屬於超過行業正常利潤水準(5%)的暴利部分,就高達17994.7708億元。
這近1.8萬億元,還僅僅是開發商在銷售給城鎮居民的商品住房上一項攫取的暴利(不包括開發商在辦公樓、商業營業用房和其他方面所獲取的利潤)。把它放在整個國民財富分配的格局中去分析觀察,人們就不難發現其中的“天大的秘密”,徹底瞭解中國的開發商利益集團,通過在國有全民土地進行商品住房的開發,從土地主人——中國城鎮居民的身上,攫取暴利已經達到何等的“驚天動地”的地步。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2月13日的報導,“2009年中國稅收總收入完成59514.7億元,同比增長9.8%”;另據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的報告,2009年,“全國財政收入預計達到68477億元,增長11.7 %”;此外,據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在2009年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佈會上介紹,2009年中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比上年增長8.8%”。以上述資料做比較,得出的結論令人難以置信:
2009年中國開發商僅在居民商品住房上獲取的暴利,已相當於當年全國稅收總收入的30%;
這1.8萬億元商品住房上的暴利,同樣相當於2009年的全國財政收入的26.3%。也就是說,開發商一年僅在商品住房上的暴利,比當年全國財政收入的四分之一還要多;
把這1.8萬億元和全國城鎮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就可發現開發商在商品住房上的“暴利之財”,已相當於全國城鎮1.05億人全年的可支配收入;
如果把這1.8萬億元分攤到全國城鎮居民的身上(2009年城鎮居民以6.23億人計),相當於開發商從每個城鎮居民的頭上攫取了2857元超額利潤。而2009年國家從每個國民身上收取的平均稅收,也就是4454元(2009年全國人口以13.36億人計)。這就是說,中國城鎮居民為開發商暴利所付出的“人頭費”,已接近國民平均稅負的三分之二(64.1%)。
再把這1.8萬億元的暴利,平攤到每套商品住房的話(以每套100平方米計算,8.0438億平方米就是804萬套),則表明2009年的每個買房者,平均須為開發商的暴利,多付出了22.39萬元。這相當於他們平均每戶(以三口之家計)僅此就要多掏4.35年的全家可支配收入(這在一般國家已經夠普通居民買到一套像樣的住房了)。實際上,在一些大中城市,買房者為開發商暴利所多付出財富,早已超過這些家庭十年以上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這就是在現今的開發商模式下,高房價和房地產暴利對中國整個社會財富的分配格局所產生的“無與倫比”的“洗牌效應”。實際上,這樣的狀況不是現在才有,而是在2003年下半年中國的房價開始瘋漲後就不斷的顯現出來。
為了驗證房地產已成了中國“暴發戶的製造器”和“首富的生產流水線”,筆者曾經對開發商和“富豪”及“首富”的關聯性進行過跟蹤分析。結果發現,在各種各樣的富豪榜上,都充斥著“房地產”三個字。在福布斯公佈的“2007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上,不僅一半左右“富豪”的“主要產業”都是“房地產”,而且在前十名的“首富”中,至少有8人主營專案中有房地產(其中兩個未標注“房地產”的全國家電大亨張近東和黃光裕,房地產也是其主業之一)。其實“房地產出首富”在中國早已不是什麼新聞。早在“2006胡潤百富榜”上,登上前十名“中國首富”中,也有6人是靠房地產一舉暴富。這六人的“身價”財富,都在100億以上,最高的達到了160億。據報導,上了房地產富豪榜的50位房地產富豪,一共擁有的財富總值高達2010億元;平均每個房地產商的財富為40.2億元。而能夠登上房地產富豪子榜的,房地產商的個人財富起碼要達到15億元,行業的門檻之高,遠遠“蓋過”了其他所有的子榜。不過這些還是前幾年的“行情”。這幾年,隨著房地產市場高房價愈演愈烈,中國房地產大亨們的財富聚集速度也大大加快。曾經登上中國首富寶座的廣東碧桂園老闆楊惠妍,在鼎盛時身價曾高達1300多億港幣;重慶龍湖地產的老闆吳亞軍,其公司在香港第一天上市,身價也達到300多億港元;同樣來自廣東的恒大集團老闆許家印,也通過上市,使其身價超過400多億元人民幣,一舉成為中國大陸新的首富。可以說,這幾年大陸的首富的寶座,基本上是在幾個開發商之間“轉來轉去”。
據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公報,到2008年底,全國共有房地產開發業87881個。據此推算,在2009年全國1.8萬億元的商品住房暴利中,大約有1.5萬億元集中到私營或以個人大股東為主的股份制開發商企業的手裏(全國絕大多數開發商為這兩類企業)。他們的總人數全國估計有20—30萬人左右。這也就是說,僅2009年一年,這些“私字頭”的開發商人均就從商品住房的市場攫取了500—750萬元的暴利。相當於僅通過商品住房暴利一項,平均他們每個人就可以把3—400人的城鎮居民的全年的可支配收入“一掃而光”。從財富的“積聚能量”來說,現在的開發商已遠遠超過任何朝代的“剝削階級”,“當之無愧”的稱得上當今中國的“超級大地主”階級。
而與高房價製造“中國首富”和開發商暴富階層成鮮明對比的,則是普通市民在住房上的無奈和憤懣。多數人終身的收入,買不起大中城市一套像樣的住房。普通的市民要買一套體面的住房,不僅要為開發商的暴利多“貢上”四五年、甚至十來年的家庭全部收入,而且也只能通過上啃老、下拿小(讓後代“前赴後繼”還房貸)來實現基本的居者有其屋的夢想。正像一個房地產界人士幾年前對筆者所言,現在的賣房,是一筆買賣賺了三代人的錢。房子,不僅使剛剛成長起來的中間階層,“成群結隊”的重新成為“城市新貧民”,而且也使他們中的多數人,成為給開發商終身打“長工”的“新貧農”——房奴。
讓人感到“意味深長”的是,使高房價對全民財富“重新洗牌”效應達到登峰造極的,恰恰是政府對房地產的“救市政策”。不過,當“被救”的開發商在政府政策大力扶持下一個個賺得“盤滿缽滿”、實現了意想不到的“暴利倍增”後,人們也在耐心的等待,在住房政策和房地產市場上,政府和決策者再三強調的“社會公平正義”之手,何時才能高高的舉起。
事實證明,高房價和房地產暴利,已成為當今中國社會製造社會不公和兩極分化的最大“土壤”, 也是全社會最大的“財富洗牌器”。從本質上來說,它也成為社會影響最大的“隱形財富分配機制”。 試想一下,在中國有哪個方面的利益調節,可以像房價的高低這樣決定人們的富裕與貧困。不管是加多少級的工資,降低多少稅負水準,還是提高養老和醫療的社會保障標準,這一切在“高高在上”的房價面前,都顯得無足輕重。
當房地產成為中國最大的劫貧濟富的工具並成愈演愈烈之勢,公眾對房價和住房政策的審視的角度,也逐漸由經濟和民生問題,越來越多的轉變到社會和政治的視野。人們有理由發出疑問:現今房地產制度體系造成的數以萬計的“超級大地主”和數以億計的“房奴”,究竟是“市場經濟使然”,還是“新剝削制度”所導致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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