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日 星期二

利明獻:熱錢定義該改了

2010-01-17 工商時報
中央銀行近來對於「熱錢」動作頻頻,金管會因此也打折開放大陸QDII來台額度,花旗(台灣)銀行董事長利明獻表示,官方現在把焦點都放在「匯入、且與申報目的不符」的短期外資上,卻沒有注意到台灣流出的資金,不僅是長期、且金額多到可以堆積出另一個台灣,因此建議央行基於資金平衡表的均衡,重新定義外資熱錢。
央行總裁彭淮南對國際熱錢的態度鮮明,卻也招來批評刻意壓貶新台幣匯率的爭議。如上週五台北匯市收盤,央行即在15分鐘內摜壓新台幣匯價近1角。
利明獻對此表示,央行的政策沒有對或錯,而是選擇和時間點的問題,央行近日的作法不會讓外資懷疑台灣出現外匯管制的干預政策,國內社會反而普遍認為他是在保護台灣、保護國人的資產。
但利明獻分析,匯入台灣申報為金融投資的外資,在我國balance sheet(即是央行統計的國際收支表)上,列在短期、流動的資金項下,但眾所週知,台股資金外資比例已超過3成,而我國外匯存底亦有4成以上是央行定義的外資熱錢,「可是股市裡的外資,不乏在台灣停留、交易已7、8年,應能改列為中期資金。」
雖然在國際資金統計標準上,唯有直接投資(FDI)資金才能算作中期或長期資金,利明獻說,可是台灣人匯出到海外投資共同基金的資金,久久不回來之後就成為海外長期投資,長久累積下來海外已存在1個「Taiwan Shadow」,我國的資金平衡表上長期處於不均衡現象。
他說,最好的情況當然是匯入台灣的資金,都是用在長期的直接投資,但國人的民間實質投資實況已然長期偏低,如何苛責外資只敢擺在短期?因此建議金管會亦需以開放心態,接受定位為中期投資的私募股權資金,也就是以「實質使用」為熱錢的定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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